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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厦门第六中学,创办于1953年,1998年被确认为福建省一级达标学校。改革开放以来,学校实现了超常规、跨越式发展,成为厦门市教育改革的“领头羊”。学校牢固树立“人人有潜力,人人能发展,人人能成功”的教育理念,培育和弘扬“精诚团结、顽强拼搏、敢为人先、永不满足”的六中精神,谨记“博学明理求实致远”八字校训,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德育为先,科技、人文为翼,扎实学力,建设和谐校园,不断谋求新的发展,形成了创造教育、艺术教育等鲜明的办学特色。<br> 我校目前有正高级教师1名,省教学名师2名,特级教师5名,省级学科带头人7名,市级专家型教师8名,市级学科带头人14人,市级骨干教师73人,市级以上的骨干教师覆盖各个教研组,老中青结合,梯度结构比较合理。学校以青年骨干教师培训班为抓手,助推教师的“二次成长”,大批青年教师脱颖而出。在2010-2015五年规划实施期间,师生在新一轮课改中茁壮成长,教师CN论文每年发表100篇左右,在各类大赛中频频获奖,学生在科技创新、艺术表演、学科竞赛等方面成绩突出。中、高考成绩一年一个新台阶,初中连续16年获得厦门市教育优质奖,高考本一上线率超过70%,2017届高考本一上线率72.43%,本科上线率98.37%,艺体考生成绩优异。舞蹈、朗诵、啦啦操均获全国金奖,充分展示了办学规模与效益同步协调发展大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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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出来后携带准考证、成绩单来校确认。
市外考生凭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校办理报名手续。
学校将依据来校现场确认时间先后,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依次录取。
二、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省、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3+2”分段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实施阳光招生。
2、在省、市“3+2”资格线上,遵循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即先录取到校现场确认的学生。
3、三年制专业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分数须达到中职录取资格线。
三、证书颁发:
学生学业期满,按学校规定修完所有可成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市教育局验印,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
四、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