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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第七中学创办于1942年,她的前身是闽侯县立初级商业学校,校址设在福州市晋安区北门外岭下。此后,校址几经变迁,学校走过了草创时期的艰辛岁月,1951年秋,迁至北郊中心——浮仓山。这座被名山环抱,孤突于闽江下游沉积平原的小山丘,北坐莲峰、西仪五凤、东眺石鼓、南礼三山,不仅风景优美,而且是我省早期发现的三处新石器遗址之一。“风水吉地,人杰地灵”,孕育了一代代优秀的七中人。1953年学校定名为福州第七中学。1955年,学校增办高中部,由初级中学发展为完全中学,并保持教学质量稳步上升;历届毕业生不少已成为祖国各条战线上的骨干力量。经过七十年的发展,学校逐步扩大办学规模,2011年9月通过福建省二级达标中学市级验收,现为福建省二级达标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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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出来后携带准考证、成绩单来校确认。
市外考生凭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校办理报名手续。
学校将依据来校现场确认时间先后,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依次录取。
二、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省、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3+2”分段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实施阳光招生。
2、在省、市“3+2”资格线上,遵循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即先录取到校现场确认的学生。
3、三年制专业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分数须达到中职录取资格线。
三、证书颁发:
学生学业期满,按学校规定修完所有可成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市教育局验印,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
四、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