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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孚中学,创办于1969年,1981年后开始兼办职业中专,2003年海沧区人民政府成立后划归海沧区教育局管辖。<br> 2018年6月,与厦门一中停止合作办学。<br> 在海沧区委区政府的重视下,学校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职业教育发展迅速,与义务教育有一定矛盾,2007年,海沧区区委、区政府决定将厦门市东孚中学更名为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学校,与海沧职专分设,并于2007年9月搬迁到新建校区办学。<br> 2008年9月,学校与厦门一中合作办学,成为厦门一中海沧附属学校。<br> 学校位于美丽的天竺山脚下,占地面积达42087.977平方米,共设有51个教学班<br> 2018年6月,与厦门一中停止合作办学。<br> 在各级领导和社会各届的关心、支持下,学校坚持“出名师,育名人,创特色精品学校,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办学理念,以教会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合作,学会生存”,做成长的主人为培养目标,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获得了较高的社会声誉。先后获得“厦门市党政工共建先进集体”、“厦门市教学质量进步奖”;厦门市第二届中学课堂教学创新大赛组织奖,海沧区“文明单位”、“平安校园”、“素质教育达标学校”、“六年课改先进集体”等荣誉。现有高级教师9人,中级教师37人,市区级骨干教师24人,教学质量居岛外同类学校前茅。<br> 与时俱进成伟业,开拓创新铸辉煌。在各级领导和社会各届的关心、支持下,全校师生正以育人为根本,德育为首位,教学为中心,发展为主题,特色为突破,质量为生命,为实现教育教学质的飞跃,办成让老百姓真正满意的精品学校而奋斗。<br> 2018年6月,与厦门一中停止合作办学。和厦门一中没有从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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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出来后携带准考证、成绩单来校确认。
市外考生凭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校办理报名手续。
学校将依据来校现场确认时间先后,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依次录取。
二、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省、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3+2”分段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实施阳光招生。
2、在省、市“3+2”资格线上,遵循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即先录取到校现场确认的学生。
3、三年制专业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分数须达到中职录取资格线。
三、证书颁发:
学生学业期满,按学校规定修完所有可成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市教育局验印,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
四、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