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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普高]简介 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普高] <br> 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创办于1919年10月,为纪念辛亥革命,学校以“双十”命名。建校百年来,一代代双十人牢记“勤、毅、信、诚”的校训,秉承“追求极善,勇为比较先”的双十精神,将学校由一所私立学校发展为闻名全国、享誉海外的公立名校。学校获全国文明校园、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心理健康教育特色校、福建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学校、福建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基地校、福建省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福建省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性建设学校等荣誉称号。学校党委获评福建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学校团委获评全国五四红旗团委。 <br> 学校现有镇海和枋湖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7万平方米,有108个班级,460多名教职工,5200多名学生。学校正在翔安区开办与岛内同样规模的初高中两个校区。 <br> 学校各学科教师配备完整,年龄结构合理,以中青年教师为主体,教师队伍充满蓬勃朝气,现有正高级教师4名,特级教师8名、省学科带头人13名,市专家型教师10名、市学科带头人31名、市骨干教师96名。名师人数位居全市比较前列。 <br> 在新的历史时期,学校提出了“尊重生命,崇尚人文,热爱科学,追求卓越,把学校建设成为师生生命成长、人生发展的幸福家园”的办学理念,立德树人,培育英才。 <br> 近年来,学校高考成绩连年位居福建省比较前列,多项重要指标名列全省第一,本科一批上线率持续保持在90%以上,每年都有超过300人录取国家“985工程”重点大学、超过500人录取国家“211工程”重点大学;2000年以来,共有423名优秀学生录取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遥遥领先省内各所中学,位居全省第一!中考成绩连年位居市直属同类校初中教育质量评估比较前列。2020年高考,全省理科前100名、文科前50名,我校共有18人,位列全省第一;其中进入文科全省前50名的同学共有9名,位列全省第一;文综位列全省第一;文科总分位列全省第二;地理、政治等学科均分位列全省第一。林润澜同学获福建省文科第一名;高一、高二就读我校的罗开荣同学获福建省理科第一名;林泽伟同学获厦门市理科第一名。2020年中考,位列市直属同类校初中教育质量综合评估值前茅,黄诗晴同学获得厦门市第一名。 <br> 在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和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我校学生摘金夺银,成绩斐然,名列省市比较前列,学校先后获得了2枚国际化学奥赛金牌、英特尔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特等奖和一等奖、亚洲与太平洋地区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金牌以及第十五届国际天文奥赛特别奖等荣誉。近三年,共有15人次获得高中五大学科竞赛国家级奖项,其中朱越同学进入化学奥赛国家集训队,陈凡同学进入数学奥赛国家集训队,施良致同学进入信息学奥赛国家集训队,有397人次获得省级比赛奖励,其中获得省级一等奖有103人次。获奖人次连年位居全市第一。 <br> 文体活动丰富多彩,学校舞蹈队屡次在全国中小学生文艺展演中荣获金奖,代表着我省中学生舞蹈的比较高水平;学校先后获得5枚世界航海模型锦标赛金牌;舞蹈队在全国中小学生文艺展演中屡获金奖;女子足球队连夺省市中学生足球比赛冠军;学生还在省市、乃至全国中学生篮球、网球、乒乓球、羽毛球、田径、游泳、健身操比赛中摘金夺银。有62个学生艺体社团活跃在校园的角角落落,成为校园一道道靓丽风景。 <br> 面对新的发展契机,充分发挥学校优质教育资源的示范辐射作用,积极探索多样化合作办学。与思明区教育局合作以托管模式创办“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思明分校”,与漳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合作以托管模式创办“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漳州分校”,与翔安区教育局共建共管“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翔安分校”,与海沧区教育局共建共管“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海沧附属学校”,与思明区教育局合作办学,在莲花中学、华侨中学加挂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合作校校牌,与湖里区教育局合作办学,在湖里实验中学加挂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合作校校牌。这些年来,总校和分校、附校、合作校通过结成“命运共同体”,实行“全方位融合”,生成“教育增长点”,形成“事业向心力”,在内涵发展、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教师专业发展、学生全面成长等方面成效显著,合作办学硕果累累,各所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均为所在区域的翘楚,实现各美其美,美美与共。 <br> 现如今,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正致力于“为学生一生奠基,让家长信赖满意,对民族未来负责”的教育理想,不断提升综合竞争力,朝着“高水平、有特色、现代化、开放性的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示范性窗口学校”的办学目标奋力迈进。<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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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出来后携带准考证、成绩单来校确认。
市外考生凭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校办理报名手续。
学校将依据来校现场确认时间先后,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依次录取。
二、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省、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3+2”分段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实施阳光招生。
2、在省、市“3+2”资格线上,遵循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即先录取到校现场确认的学生。
3、三年制专业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分数须达到中职录取资格线。
三、证书颁发:
学生学业期满,按学校规定修完所有可成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市教育局验印,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
四、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