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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第十三中学[普高]简介 莆田第十三中学[普高] <br> 莆田第十三中学创办于1957年,坚持“以人为本,多元发展,持续发展”的办学理念,以“德厚、体健、学笃、志远”为校训,培育浓厚的“团结、勤奋、求实、进取”的校风、“敬业、爱生、严谨、求精”的教风和“勤勉、乐学、创新、超越”的学风,努力实现“学生全面发展,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内涵发展,整体和谐发展”的办学目标。<br> 学校环境育人,办学有方,人才辈出,是湄洲湾北岸家门口的“重点中学”。因办学成绩突出,学校被评为“福建省文明学校”、“莆田市文明学校”、“莆田市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典型校”、“莆田市先进基层党组织”、“莆田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福建省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莆田市校园文学创作基地”、“莆田市高中教育教学进步奖”、“福建省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福建省美育培育示范校”、“莆田市高中教育教学优质管理奖”。2018年5月成为“莆田第一中学教育集团成员校”,2018年9月成为莆田第一中学的托管校,由莆田一中名师李鹏担任校长、名师张展担任教学副校长。学校现已具有独特的办学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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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出来后携带准考证、成绩单来校确认。
市外考生凭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校办理报名手续。
学校将依据来校现场确认时间先后,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依次录取。
二、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省、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3+2”分段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实施阳光招生。
2、在省、市“3+2”资格线上,遵循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即先录取到校现场确认的学生。
3、三年制专业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分数须达到中职录取资格线。
三、证书颁发:
学生学业期满,按学校规定修完所有可成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市教育局验印,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
四、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