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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职业中专学校简介<br> 南平职业中专学校<br> 福建省南平职业中专学校是一所以艺术教育为特色的首批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前身为南平市第四中学,创建于1969年,1980年始办职业教育。学校始终秉承“以人为本,关爱学生,培养学生,发展学生”的办学宗旨,全体师生践行“理论为精、实践为重、技能为先、人格为本的办学理念”,立德树人,注重内涵建设,突出办学特色,培养了数以万计的中等专业技术人才,为闽北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目前在校生1500余人,在职在编教职工83人,专任教师79人,高级讲师33人;参加过国家级、省级骨干教师培训108人次;市职教协会学科会长、副会长6人;并有一大批省市优秀教师、省市德育先进、省市教坛新秀。校园占地面积123亩,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学校坚持面向市场办学,开设了学前教育、会计电算化、数控技术应用、电子商务、计算机应用、食品加工技术、旅游管理(铁乘)、建筑室内设计、旅游服务与管理、建筑装饰等专业,形成了集学历教育、培训、技能鉴定为一体的办学体系。学校常年深度合作企业,先后与门钟爱一生婚纱摄影公司、泉州小世界幼儿园、泉州艺家幼儿园、泉州汾阳幼儿园、泉州乐贝幼儿园、福州泛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福建诺亚创梦电商有限公司、福州居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办学关系。每年组织召开毕业生招聘会,顺利搭建校企合作共建平台,实现校企互促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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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出来后携带准考证、成绩单来校确认。
市外考生凭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校办理报名手续。
学校将依据来校现场确认时间先后,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依次录取。
二、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省、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3+2”分段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实施阳光招生。
2、在省、市“3+2”资格线上,遵循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即先录取到校现场确认的学生。
3、三年制专业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分数须达到中职录取资格线。
三、证书颁发:
学生学业期满,按学校规定修完所有可成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市教育局验印,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
四、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