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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普通中职学校 市州招生代码:120209 举办者:鹤城区教育局 建校时间:1983-09-01
学校秉承“厚德、精技”的校风和“以德艺为目标,培养技能人才”的办学理念,严谨治学,规范办学,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与好评。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管理创新示范校”、“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湖南省旅游教育示范点”、“全国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学校”、“湖南省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办学特色 学校针对生源特质结合职业教育职能提出了“以德艺为目标,培养技能人才”的办学理念,以“道德境界高,语言水平强,服务技能精,体健形象美”为培养目标,以师生发展为根本,以德育为核心,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课程改革为突破口,以活动为载体,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以唱红歌、诵经典为抓手,突出培养学生爱国思想和为人品德。以礼仪教育与技能强化为措施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形成了“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学校精神。通过不懈努力,在特色办学方面取得了良好成绩,2015、2016连续二年我校学生李余和潘婉玲分别被评为“全国最美中职生”。
一、报名条件: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出来后携带准考证、成绩单来校确认。
市外考生凭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校办理报名手续。
学校将依据来校现场确认时间先后,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依次录取。
二、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省、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3+2”分段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实施阳光招生。
2、在省、市“3+2”资格线上,遵循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即先录取到校现场确认的学生。
3、三年制专业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分数须达到中职录取资格线。
三、证书颁发:
学生学业期满,按学校规定修完所有可成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市教育局验印,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
四、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