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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前身为创建于1938年的广西省立桂林师范学校。学校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被誉为“桂北革命的摇篮”,并以其独特的办学方式和办学成就,成为全国办学成绩突出,对革命贡献较大的四所著名师范之一。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桂林市教育学院与桂林市师范学校合并组建为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多年的办学实践中,学校坚定了以培养优质小学教育和学前教育师资为主的办学方向,奠定了坚实的办学基础,形成了鲜明的教师教育和艺术教育办学特色。<br>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五年制大专教学建设<br> 学校现有临桂、信义、甲山3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085.1亩,校舍总建筑面积51.4万平方米,其中教学科研行政用房面积29.2万平方米。现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6455.67万元,生均16596.7元。校内有230个实验(实训)室和实训基地,有附属中学和附属幼儿园各1所;<br> 校外建有稳定可靠的实习实训基地115个,其中固定实习学校35个。教学用计算机5054台,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座位13215个。建有能容纳2%以上在校生的创新创业中心1个(1921m2)。目前,学校设有1个学院、9个教学系和1个公共教学部,5个专业群,51个专业。以广西为主面向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9915人。<br>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五年制大专师资力量<br> 目前,学校现有专任教师有551人,其中正高职称42人,副高职称157人,高级职称人员占比36.1%;具有研究生学历334人(其中博士11人),“双师型”教师214人,分别占专任教师总数的60.6%和38.8%。<br> 有广西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名、广西高校自治区级教学团队3个、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1个、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和广西高校卓越学者1人、广西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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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出来后携带准考证、成绩单来校确认。
市外考生凭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校办理报名手续。
学校将依据来校现场确认时间先后,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依次录取。
二、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省、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3+2”分段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实施阳光招生。
2、在省、市“3+2”资格线上,遵循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即先录取到校现场确认的学生。
3、三年制专业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分数须达到中职录取资格线。
三、证书颁发:
学生学业期满,按学校规定修完所有可成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市教育局验印,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
四、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