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系 人: 0 0 电话:0 0
QQ咨询:
北海职业学院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由国家教育部备案,目前北海市政府举办的唯一一所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院秉承40余年办学优良传统,深受海洋文化的熏陶。先后获得“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全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广西区“五一劳动奖”、自治区“高校安全文明校园”、自治区“和谐学校”、自治区“卫生学校”、自治区“文明单位”、自治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先进集体”、北海市“园林式”单位等多项荣誉。<br> 北海职业学院教育力量<br> 学院位于北海市西藏路48号,学院办学条件优良,师资力量雄厚。目前学生规模达18000人;教职工714人,其中专任教师513人,教授、副教授职称教师71人,硕士、博士以上学位教师150人。同时还聘请有行业企业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管理人才和外籍教师,形成了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br> 建有234个校内实验实训室、170多个签约校外实训基地。<br> 北海职业学院教学建设<br> 教学建设学院累计共获自治区级建设项目10个,获区财、央财支持的项目资金近5000万元。教改科研成果丰硕,现有国家级立项课题1项,省部级立项课题124项、地市级立项课题11项,发表各类论文1048篇。学生在各级各类专业技能及文体竞技大赛中成绩优异,其中在专业技能大赛中获国家级、自治区级以上奖项273项。作为区内市属高职院校,学院办学质量、生源规模等综合指标排名仅次于南宁、柳州两市的小部分院校。
在线留言
一、报名条件: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出来后携带准考证、成绩单来校确认。
市外考生凭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校办理报名手续。
学校将依据来校现场确认时间先后,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依次录取。
二、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省、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3+2”分段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实施阳光招生。
2、在省、市“3+2”资格线上,遵循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即先录取到校现场确认的学生。
3、三年制专业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分数须达到中职录取资格线。
三、证书颁发:
学生学业期满,按学校规定修完所有可成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市教育局验印,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
四、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