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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性质:民办
是衡阳市民办教育机构年度检查评估连续15年“优秀学校”,是衡阳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征兵工作先进单位、武装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单位、优秀自考助学单位,衡阳市先进基础党组织,守信誉单位
学校以质量兴校、特色强校为宗旨,秉承“明德、修能、致用、求新”的校训,弘扬“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教风,倡导“知识改变命运,学习成就未来”的学风。学院数十年如一日,坚持走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之路,志在培养思想品德高尚、行为习惯良好、文化知识丰富、职业技能优秀的应用型人才,为工商企业界输送基层管理干部和技能精英。
一、报名条件: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出来后携带准考证、成绩单来校确认。
市外考生凭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校办理报名手续。
学校将依据来校现场确认时间先后,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依次录取。
二、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省、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3+2”分段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实施阳光招生。
2、在省、市“3+2”资格线上,遵循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即先录取到校现场确认的学生。
3、三年制专业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分数须达到中职录取资格线。
三、证书颁发:
学生学业期满,按学校规定修完所有可成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市教育局验印,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
四、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