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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华侨学校简介<br> 广西华侨学校是国家级重点公办中专学校,国务院侨办和自治区政府共同管辖,是国家华文教育基地和联合国难民署安置点。有专任教师230人,其中高级职称79人, “双师型”教师138人,来自行业企业专家26人。<br> 广西华侨学校原名“南宁归国华侨学生中等补习学校”,是1960年6月在周恩来总理的亲切关怀下,中侨委(现国务院侨办)为了帮助从印度尼西亚、缅甸、越南、马来西亚等8个国家归国的华侨青年学生克服语言障碍、学习祖国文化、实现平稳过渡而创办的,是全国侨务系统五所侨校之一。2003年,学校转型为普通中专,并更名为“广西华侨学校”。2000年成为国务院侨办首批华文教育基地,2015年定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br> 广西华侨学校师资力量<br> 专任专业“双师”素质教师占80%以上;从行业企业聘请兼职教师占专任教师10%以上,师资力量雄厚。目前学校有各类在校生6000余人,其中中专生5000余人、高中生1000余人;来自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华侨、港澳台和外国学生500余人。同时,广西华侨学校还创办有自己的汽车驾驶学校,有3000多平方米的硬化桩训场地;土坯练车场地800平方米(倒桩移库用,有8个桩位),新建了九项技能训练场地和1000多米的训练道路。校园占地面积(教学用地)16.9322万平方米。学校建筑面积(教学用房)5.1750万平方米。学校有标准足球场、篮球场、游泳池、网球馆、羽毛球馆、乒乓球馆、东盟商品街等。<br> 广西华侨学校教学理念<br> 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 全面发展与个性教育相结合。即我们要求你全面发展的同时,又可根据你的不同情况因材施教,在素质教育的氛围中注重你专长与个性的发展,保证三年期间,真正求学的你有所收获。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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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出来后携带准考证、成绩单来校确认。
市外考生凭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校办理报名手续。
学校将依据来校现场确认时间先后,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依次录取。
二、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省、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3+2”分段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实施阳光招生。
2、在省、市“3+2”资格线上,遵循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即先录取到校现场确认的学生。
3、三年制专业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分数须达到中职录取资格线。
三、证书颁发:
学生学业期满,按学校规定修完所有可成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市教育局验印,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
四、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