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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创艺艺术职业学校是自治区教育厅备案、南宁市教育局主管、自治区文化厅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附属的一所集学历教育、培训为一体的综合 性中等艺术学校。是我区颇具实力和规模并有着广泛影响的著名艺术院校,为我区乃至全国培养了一大批的优秀艺术人才,创造了无数至纯至美的艺术篇章。<br> 广西南宁创艺艺术职业学校师资力量<br> 学校充分依托自治区文化厅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专家教授、整体的办学优势和优质的教学资源,注重提高教学质量。该校建立一支优秀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其中 40%以上的教师具有副教授级以上的职称,一线教师全部具有本科以上的学位,同时持续增大双师型教师的比重。学校采用新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因材施教, 提供高效、优质的教育管理服务,为社会培养创新应用型的人才。<br> 广西南宁创艺艺术职业学校优惠政策<br> 报考我校取得正式学籍的农村户籍和县镇非农业户口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我校就读期间,可以享受国家三年每年生活补助金1500元。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另外享受六类特定人员(库区移民、扶贫异地安置、城镇低保人员、农村特困家庭子女及退伍士兵和国办福利机构大龄孤儿)的学费资助或全免学费。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学校给与奖学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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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出来后携带准考证、成绩单来校确认。
市外考生凭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校办理报名手续。
学校将依据来校现场确认时间先后,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依次录取。
二、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省、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3+2”分段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实施阳光招生。
2、在省、市“3+2”资格线上,遵循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即先录取到校现场确认的学生。
3、三年制专业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分数须达到中职录取资格线。
三、证书颁发:
学生学业期满,按学校规定修完所有可成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市教育局验印,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
四、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