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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卫生学校(原北海市合浦卫生学校)始建于1958年,属卫生行业主管公立中等职业学校,是国家级重 点中等职业学校和广西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br> 2012年北海卫校被教育部评为第三批立项建设“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 革发展示范学校”,同时被评为“广西中等职业教育示范特色学校”。<br> 北海卫校分北海校区(新建)和合浦校区,校址位于北海大学园区和合浦县城,校园总占地面积256亩,其中北海 校区占地200亩,合浦校区占地56亩,学校建筑总面积119873 平方米。<br> 北海卫校目前教职工763人(含附属医院),其 中专任教师285人,研究生学历73人,本科以上255人,高级职称(含正高级3人)80人,双师型教师比例89%。<br> 北海卫校学校全日制中职在校生7832人,开设有护理、医学影像技术、药剂、医学检验技术等8个专业,护理、医学影像技术和药剂专业是自治区级示范专业。<br> 北海卫校生源以广西北部湾地区为主,分布全国10个省市。加快建立现代 职业教育体系,加强与高等医学院校的合作,实施“2+3”高职办学模式、2013年广西普通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为学生提供职业发展平台。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为95%以上。<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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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出来后携带准考证、成绩单来校确认。
市外考生凭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校办理报名手续。
学校将依据来校现场确认时间先后,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依次录取。
二、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省、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3+2”分段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实施阳光招生。
2、在省、市“3+2”资格线上,遵循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即先录取到校现场确认的学生。
3、三年制专业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分数须达到中职录取资格线。
三、证书颁发:
学生学业期满,按学校规定修完所有可成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市教育局验印,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
四、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