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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曾静投书案与吕留良文字狱 |
| 六年(1728年),反对科甲朋党还没有完全结束,湖南秀才曾静上书川陕总督岳钟琪,策动他反清,雍正就此大作文章,严加审讯,广肆株连,引出后世赫赫有名的吕留良文字狱。并被美国学者史景迁(Jonathoin.D.Sepnce)写成《皇帝与秀才——皇权游戏中的文人悲剧》的专著。这个事件的发生是紧接着李绂、田文镜互讼案的,真是一波未平,一浪又起。
一、曾静投书岳钟琪与雍正在舆论上的不利地位 曾静,永兴县人,出身于读书世家,乃祖、乃父均系生员,自身也是秀才,然因家境贫窘,遂弃举业,授徒为生。永兴在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发生过民变,地处湘粤边界,系偏僻地区,而他却小有名气。曾静选择岳钟琪作为下书对象,当然是事出有因,不妨先从岳钟琪说起。岳钟琪是汉人,据《岳襄勤公行略》说他是宋人岳飞第二十一世孙,乃祖镇邦,原籍甘肃,任至山西大同镇总兵官,乃父昇龙,参加平定三藩之乱,授职四川提督,充议政大臣,获骑都尉世职,赐籍四川。是以岳钟琪出身将门,以四川成都为籍贯,在平定罗卜藏丹津叛乱中立有大功,受封三等公,年羹尧出事后,接任川陕总督。这个职位,自康熙十九年(1680年)定例,是八旗人员的专缺,他破例得任这个职务,表明他深得雍正的宠信,然而招来不少人的嫉妒,在曾静投书以前,向雍正密参他的“谤书”就有一箧之多。当岳受命总督之际,议政大臣、署理直隶总督、汉军旗人蔡珽奏称岳钟琪“不可深信”,后岳陛见进京,路过保定,蔡珽告诉他:怡亲王对你非常恼怒,皇上藩邸旧人傅鼐告诉你要留心。允祥是雍正最信任的兄弟,这无非是说雍正怀疑他,使他惶惧不安,不知怎样做才好。其实允祥是保举岳钟琪的,倒是蔡珽本人怀疑岳,在岳陛辞前,他密奏岳不可靠,请求将他扣留北京,不让返回西安任所。当时倒岳的言论,一个重要内容,是说他为岳飞后人,要替汉人报仇,原因是岳飞为抗金名将,并因此被奸臣陷害而死,清朝的满人是金朝女真人后裔,岳钟琪应当不辱没祖先,起兵反对清朝。这是社会上层的看法,下层也是这样。五年(1727年)六月,民人卢宗汉在成都街道上大叫,“岳公爷带川陕兵丁造反”,并说成都四门设有黑店,杀人。同时社会上传说岳钟琪已遭到谴责,他的长子岳濬业已捉拿问罪。旋经四川提督黄廷桂等审问,卢宗汉是精神病患者,处死了事。其时岳钟琪有病,雍正为安抚他,特从京城派遣太医院太医刘裕铎到成都给他治疗,既除其疾病,也是要去其不安的心病。可是他仍然不安,疏请解退总督职务,雍正对他大加安抚,说那是“蔡珽、程如丝等鬼魅之所为”,要他继续供职,“愈加鼓励精神,协赞朕躬,利益社稷苍生,措天下于泰山之安,理大清于磐石之固,造无穷之福以遗子孙也。”当时,雍正在考虑对准噶尔部用兵事,又暗示岳钟琪,可能还要同他协商。雍正对岳钟琪没有任何怀疑,依赖信任如初。但是岳钟琪与朝廷关系不协调的话(不知什么原因,很可能是妒忌岳钟琪的旗人高官有意传扬的),却在民间广泛流传着,四川、湖南人中传说岳钟琪“上一谏本,说些不知忌讳的话,劝皇上修德行仁”。郴州永兴人曾静听传说:岳钟琪尽忠爱民,可是皇上疑他,防他,要召他进京削夺兵权,他不奉召。因他是大学士朱轼保的,令朱轼召他才进京,后允许他回任,还让朱保他,朱不愿再保,别的大臣也不保,这时就有人奏称,朱不保他,是和他预谋造反,更不应该让岳离京。雍正于是派吴荆山追岳回京,岳不从命,吴就自杀了。岳到任所,就上章非议朝政。可见岳钟琪是朝野瞩目的人物,朝中有人因他是权重的汉人而忌他防他,民间则又以为他是忠良之后,是仁义爱民的、反对皇帝暴政的人,对他寄予希望。这就使得他成为政治斗争和民族矛盾的一个测量器,是他本人所不乐意,也没有充分意识到的事情。 曾静,人称“蒲潭先生”,有自己的政治观。他根据社会的看法和自己的理解,相信岳钟琪能实现他的目标,就派遣门人张熙带着他的书信和《生员应诏书》赴陕策动岳造反。六年(1728年)九月,张熙公然在西安大街上拦截岳钟琪,递交了书信,闹得官员皆知。 曾静书信封面称岳钟琪为“天吏元帅”,它的内容,据岳转述,是“江南无主游民夏靓遣徒张倬上书。其中皆诋毁天朝,言极悖乱,且谓系宋武穆王岳飞后裔,今握重兵,居要地,当乘时反叛,为宋、明复仇等语”。夏靓、张倬显系曾静、张熙师徒的化名,所谓“无主游民”,是不承认清朝政府。书信的意思是,岳钟琪是宋朝岳飞后代,清朝皇帝是金朝女真人的后代,岳飞抗金,他的遗胤不应该侍奉女真人的后人,希望他利用手中的兵力反对清朝,为祖宗报仇,替汉人雪耻。这个观点与别人密告岳钟琪的说法相同,与卢宗汉的呼叫类似,岳当即找陕西巡抚、满人西琳同审张熙,西琳有事未到,由按察使、满人硕色于暗室同听,岳问张的师父是谁,张不回答,拷打昏绝,坚不吐口,唯说他们势力散布湖广、江西、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六省,这些地方传檄可定。岳钟琪见动刑无效,改设骗局,以礼相待,表示他早想造反,希望其师来辅佐,又赌咒发誓,痛哭流涕,以示诚意。张熙缺乏政治斗争经验,受骗说了实情。 曾静的政治观点,在他的著作《知新录》和被捕审问口供中所表述的,有三个方面。 (甲)雍正是失德的暴君。他认为雍正有十大罪状,即“谋父”、“逼母”、“弑兄”、“屠弟”、“贪财”、“好杀”、“酗酒”、“淫色”、“怀疑诛忠”、“好谀任佞”。他相信雍正毒死康熙的传说,认为新皇帝处处与老皇帝“为仇为敌”;逼母是指仁寿皇太后之死为被迫自杀;弑兄是因被囚的允礽死于雍正二年,怀疑是被雍正杀害;屠弟当然是指允禩、允禟之死了;淫色是说雍正将废太子的“妃嫔收了”;诛忠无疑是指年羹尧、隆科多的案子;酗酒,乃因社会上传说皇帝好饮酒,带着大臣在圆明园白昼饮酒作乐,不理政事;贪财,内容更多,如曾静说雍正“使人从四川贩米,至江南苏州发卖”。这十条罪名,包括了雍正继位及在头五六年的重大政治事件,曾静都持否定态度,认为他是丧尽天良、道德败坏的暴君。 (乙)主张“华夷之分大于君臣之伦”,反对满人的清朝统治。清朝皇帝是满人,又是君主,按汉人的儒家伦常,臣民对君主应该绝对忠顺,依照一部分汉人的“夷夏之大防”的观念,对少数民族的皇帝又要反抗,那么应当如何看待满人的统治呢?曾静说:“先明君丧其德,臣失其守,中原陆沉,夷狄乘虚窃其神器,乾坤反复,地塌天荒,八十余年,天运衰歇,天震地怒,鬼哭神号”。他反对清朝的代明,认为它带来了巨大的灾难。他之所以这样看待,并非完全从实际出发,而是他认为区分汉族与少数民族的统治比君臣大义还重要,他在《知新录》中就孔子对管仲的态度对此作了说明:“管仲忘君事仇,孔子何故恕之而反许以仁?盖以华夷之分大于君臣之伦,华之与夷,乃人与物之分界,为域中第一义,所以圣人许管仲之功。”因此对已经号令全国的少数民族统治者,他主张逐杀,他说“夷狄侵陵中国,在圣人所必诛而不宥者,只有杀而已矣,砍而已矣……”反对满族为统治者的观点非常明确。 (丙)希望拯救百姓于贫穷。岳钟琪审问张熙为什么谋反,回答说:“百姓贫穷,只为救民起见”。曾静著书说:“土田尽为富室所收。富者日富,贫者日贫”。他看到了社会上财富占有不平均,特别是土地集中的情况,又从自身的经历中得到深刻的感受。他出身于“家事单寒”的家庭。在清朝“湖广填四川”的移民运动中,他父亲就想迁居蜀中,没能实现。曾静时家中景况更坏,他收张熙、廖易两个徒弟在家,住房也不够。他先有同居的兄、嫂,这夫妻反目,哥哥把妻子改嫁,单这一件事就充分说明他是寒素之家了。他的岳家“贫不能自立”,在康熙末年搬到四川去了。张熙、廖易“家事亦贫寒”,张熙赴陕,靠当的家产做路费。曾静师徒及亲友是小土地所有者,生活没有保障。所以曾静读到《孟子·滕文公》篇,对讲井田制,“心中觉得快活”,认为现时应该实行。他希望农民的耕地问题能得到解决,使他们并包括自身从困苦中解脱出来。 看来曾静是比较清苦的汉族读书人,具有敌视满族政权和不满意贫富不均的思想,碰上舆论中颇多异议的雍正政治,激化了原有的反抗意识。他的发难,当然首先是对雍正的挑战。 雍正在储位斗争中,以其继位获得了初步的胜利;接着在反对朋党斗争中,沉重打击不甘心失败的政敌允禩、允禟、允禵,巩固了帝位;当功臣年羹尧、隆科多出现尾大不掉之势,迭兴大狱,使他们灰飞烟灭;他怀疑科举出身的官僚会结成新的朋党,借着李绂参劾田文镜的案子,重重地压抑了科目人;他即位就清查钱粮,实行耗羡归公和养廉银制度,摊丁入粮制度,从而整饬了吏治,打击了不法绅衿。在所有这些方面,他都如愿以偿,可以说他是政治上的胜利者,组织上的胜利者。但是那些政敌和被打击的人并不因失败而完全退出政治舞台,他们中的一部分人采取了各种方式进行不同程度的反抗。对雍正的继位及其政治,人们看法不一,怀疑的,不满的,反对的,都大有人在。曾静宣布的雍正十大罪状,并非是他的发明,不过是社会上流传的攻诘雍正观点的归纳。舆论中把雍正描绘成篡逆的伪君,不讲人伦的畜类,凶恶残忍、不行仁政的暴君,希望他立即垮台,以便有道明君的治理。不用说,在思想和舆论上,雍正不但没有像在政治、组织上那样获得成功,反而是处于不利的地位。曾静的投书,就是利用他的这种弱点,反对满人统治,企图恢复汉人的江山。 二、雍正的“出奇料理” 岳钟琪得到曾静书信后,即行奏报。雍正极力抚慰他,夸奖他的忠诚,说他朝夕焚香,对天祖叩首,祝愿岳钟琪“多福多寿多男子”。并说他给岳的谕旨,都是真心话,“少有口心相异处,天祖必殛之”。对臣子起誓,如同昔日对待年羹尧一样,表示对岳的绝对信任,进一步把岳稳定住。 雍正以更大的精力处理曾静案子,派遣刑部侍郎杭奕禄、正白旗副都统觉罗海兰到湖南,会同湘抚王国栋审理曾静一干人犯。曾静供出他的思想受浙江吕留良的影响,张熙见过吕留良的弟子严鸿逵及再传弟子沈在宽,因是广泛株连。后因涉及人多,地域广,为加速审理进度,将案中人统统调往北京审讯。 他对曾静案的方针,在一开始就定下来了。他在六年(1728年)十月十七日的岳钟琪的奏折上批道: 朕览逆书,惊讶堕泪。览之,梦中亦未料天下有人如此论朕也,亦未料其逆情如此之大也。此等逆物,如此自首,非天而何?朕实感天祖之恩,昊天罔极矣。此书一无可隐讳处,事情明白后,朕另有谕。 他说自己受到莫大的冤枉,但却是好事——正好洗刷冤情。他虽说料不到有人那样议论他,其实,他实行的奏折制度和以侍卫为名及其他名义的情报人员四出活动,能很快获得各种消息,他知道关于他的嗣位,处理允禩党人,诛戮年羹尧、隆科多,朝野颇多私议,只是自己不便挑明,公开论战,因而隐忍不发,或只一般谈谈,如元年、二年两次讲到有人说他“凌逼弟辈”,“凌逼众阿哥”,仅表示那是攻击,并不追究造言者。曾静出来了,固然把他骂得狗血喷头,但有人承认了这些言论,正好顺藤摸瓜,清其源而塞其流。所以他在上述朱批谕旨中指示岳钟琪:“卿可将冤抑处,伊从何处听闻,随便再与言之,看伊如何论议”。这就是说他重点追查关于他的失德言论的根源。他的宠臣、云贵广西总督鄂尔泰在关于曾静案的奏折中说:曾静“诬谤圣躬”,“所以能如此,得如此者,臣以为其事有渐,其来有因”,“若非由内而外,由满而汉,谁能以影响全无之言据为可信,此阿其那、塞思黑等之本意,为逆贼曾静之本说也”。他分析像授受之际的事情,民间的传说,必来自官场,尤其是满人,而本源必在皇室内部,具体说就是允禩、允禟。雍正称赞他的奏折“恳挚详明,深诛奸逆之心”。他们君臣追造言人的看法完全一致。 承审官员秉命追问曾静,曾供认系听安仁县生员何立忠、永兴县医生陈象侯所说,而何、陈都是闻听于茶陵州堪舆陈帝西,陈供称在往衡州路上,碰见四个说官话、穿马褂、像是旗人的人,互相说“岳老爷上了谏本,不知避讳,恐怕不便”。这样辗转审问,雍正断定是发配南方边疆的犯人传说的,遂令沿途各省长吏查究。各省巡抚应命相继报告。广西巡抚金鉷奏报发往该省人犯所造的流言,雍正赞许他“逐一密查,确有证据”。田文镜据解守人员供报,折奏发遣广西人犯达色、马守柱、蔡登科、耿桑格、六格、太监吴守义、霍成等言行。湘抚王国栋、布政使赵诚、按察使郭朝祚审不出根由,雍正屡次降旨催责,要他们“再行详讯,务必追出传言之人,则此事方可归着”。王国栋等仍没弄清,就将王调进京城,赵、郭革职。继任巡抚赵弘恩惩前任之失,极意追询,终于报称:允禩等人太监发往戍地,“沿途称冤,逢人讪谤,解送之兵役,住宿之店家共闻之。凡遇村店城市高声呼喊:你们都来听新皇帝的新闻,我们已受冤屈,要向你们告诉,好等你们向人传说。又云:只好问我们的罪,岂能封我们的口?”据三藩之一耿精忠的孙子耿六格供招,他被充发在三姓她方(今黑龙江依兰)时,在允禩党人允䄉使用过的八宝家中,听允禩心腹太监何玉柱、于义向八宝妻子讲述皇上改诏篡位,毒死康熙,逼死太后的话。达色供认允禩太监马起云向他讲太后自杀的情况。这样,雍正找到允禩集团是他失德舆论的散播者。为此,采取对策,一方面再次宣布允禩等人的罪过;另一方面,就曾静所说他的罪状,逐条辩析他没有过失,这样他发了很多上谕。他深知关键是继嗣问题,特加解说,在说明他的嗣统合法性基础上,进而指责曾静谋反与允禩集团的关系。他说:允禩、允禟等人的“奴隶、太监平日相助为虐者,多发遣黔粤烟瘴地方,故于经过之处,布散流言,而逆贼曾静等又素怀不臣之心,一经传闻,遂借以为蛊惑人心之具耳”。利用曾静的案子,雍正自我宣布找到了诬蔑他失德的舆论根源。这是他在这个案件中着意追查的第一个内容,他还在曾静与吕留良关系问题上大做文章。 岳钟琪诱骗张熙时,张就明白表示,他们最崇敬的是吕留良。张说他去过吕家,见其诗文,且随身带有吕的诗册,让岳观看。岳说看不出吕诗有什么反清观点,张为他一一指明。张熙的见解来自曾静,曾静读吕留良的评选时文,认为吕是“近世名儒”,及读他的诗,反复推敲,得其旨意,遂以“华夷之见横介于中心”。也就是说曾静师徒的华夷之辨的观念,受吕留良的影响很大。曾静对吕留良钦佩得五体投地,认为吕应当做皇帝。他在《知新录》中写道:“皇帝合该是吾学中儒者做,不该把世路上英雄做。周末局变,在位多不知学,尽是世路中英雄,甚至老奸巨猾,即谚所谓光棍也。”他以为合格做皇帝的,春秋时应是孔子,战国时该是孟子,秦以后应为程、朱,“明末皇帝该吕子做”。 吕留良(1629—1683年),号晚村,浙江石门人,因家难之故,参加科举,于顺治十年(1653年)中秀才,以避祸,后事平,遂于康熙五年(1666年)弃青衿,操选政,名气很大,被人尊称为“东海夫子”。前述被雍正延揽的考据学创始人之一的阎若璩认为明末清初有十二圣人(文章大家),即黄宗羲、顾炎武、钱谦益等人,而其中就有吕留良。他在著述中强调区分华夷的不同。他说“华夷之分,大于君臣之义”。教人站稳华夏的民族立场,不能效忠于夷狄政权。他曾借讲述历史道出对清朝的看法,他说“德祐以后,天地大变,亘古未经,于今复见”。南宋德祐二年(1276年)二月,元军进临安,南宋实已灭亡,与此同时,蒙古族的元朝在全国建立了统治,这是第一个统一全国的少数民族政权,所以吕留良说是从古未有的不幸事变。清朝是继元之后的统理全国的少数民族政权,吕留良也把它的出现看作是绝大的灾难。他怀念着明朝,在文中说南明永历帝朱由榔被缅甸送回国时,“满汉皆倾心”,向他下跪;处死他时,“天地晦霾,日月失光”,百里以内的关帝庙都被雷击,意为天怨人怒,反对清朝暴政。他坚持汉族的立场,不承认清朝政府,谓之为“彼中”、“燕”、“北”、“清”,而不称“大清”、“国朝”、“圣朝”。他拒绝为清朝服务,康熙十八年(1679年)开博学鸿词科,官员推荐他,誓死不就,次年,地方官又以山林隐逸荐举他,坚辞不赴。他把这些荐扬看作逼他出仕,厌恶至极。免得再被纠缠,就削发为僧。他这个立场,加上作为理学家的声望,成为具有一定影响的学者,所谓“穷乡晚近有志之士,风闻而兴起者甚众”。僻处湘南山区的曾静闻其名而向往之,可见其名播海内。 吕留良的门人严鸿逵等继承了他的思想。严鸿逵敌视清朝,希望发生变故,一日观天象,说数年之内,“吴越有兵起于市井之中”。他总想看满人的笑话,说索伦发生地裂,热河大水淹死满洲人两万多,同情朱三太子。大学士朱轼推荐他纂修《明史》,他在日记中表示:“予意自定,当以死拒之耳”。严的学生沈在宽作诗云:“陆沉不必由洪水,谁为神州理旧疆?”还说“更无地著避秦人”。又录吕留良私淑门人黄补庵诗:“闻说深山无甲子,可知雍正又三年”。这时清朝统治已近百年,他秉承师说,拒不承认清朝,希望恢复汉人的神州。张熙到东南访求吕留良遗书,严鸿逵、沈在宽热情接待。所以吕留良虽死,而后继有人。 雍正说吕留良以批评时艺,托名讲学,造成“海内士子尊崇其著述非一日矣”。深知要清除一部分汉人的反满情绪,要批驳曾静的华夷之辨,必须结合触及他们所崇拜的吕留良,于是将吕氏师徒和曾静一并谴责。他指斥吕留良“凶顽梗化,肆为诬谤,极尽悖逆”。严鸿逵为吕留良羽翼,其言辞有较吕更恶劣处。沈在宽“堕惑逆党之邪说,习染凶徒之余风”,亦是不逞之徒。更重要的是雍正驳难吕、曾等坚持的华夷之辨。他针对汉人反对少数民族做皇帝的观点,提出不以地域作为区别君主好坏标准的理论,他说帝王所以成为国君,是生民选择有德之人,而不是挑选哪个地方的人。这个为分析少数民族统治全国立了一个标准,即合不合生民的需要。他举例说,虞舜是东夷之人,文王是西夷之人,并不因地域而不能做君主,也不能损害他们的圣德。因此,他说清朝“之为满洲,犹中国之有籍贯”,同虞舜、文王一样可以为君主,声明清朝统治的合理。雍正还说了清朝统治的好处:(甲)清朝使中国疆土开拓广远,是中国臣民的幸事。(乙)清朝创造了太平盛世,使“四方无事,百姓康乐,户口蕃庶”,田野日辟。(丙)清朝是从李自成手中得的天下,不但不是夺的明朝皇位,还为明报仇雪耻,汉人专以朱明后裔为反清旗号,是叛逆的行为。(丁)清朝的衣冠是天命来主中国的形式,“孔雀翎,马蹄袖,衣冠中禽兽”的话,是无知之人的诋毁。雍正在华夷之辨中具有自豪感,认为南北朝时,君主只能统驭一方,所以南人指北人为索虏,北人诋南人为岛夷。明朝朱元璋的威德不足以抚育蒙古,才兢兢于边防。他以各族都在清朝统治之下的事实,说明华夷无别,维护以满族为统治民族的清朝政权。雍正主张不分地域,以德为王,在理论上,在实践上,对维护多民族国家的统一有积极意义。这一点应予充分肯定,以此调和民族对立思想和情绪,以破除种族成见。而且在清朝人的观念,也确实有以旗人的旗籍相当于汉人的籍贯的意识。但是雍正以纯地域观念代替民族观念,是偷换概念,回避清朝的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问题,这是由他作为少数民族统治者的地位所决定的。 经过案情的审查和思想观点的驳诘,雍正遂作结案的处理,就此又抓了两个方面,一是文字上的,另一是组织上的。 雍正在曾案初发时表示曾书不必隐讳,将来自有处置,过了将近一年,即在七年(1729年)九月,下令将论述这个案子的上谕编辑在一起,附上曾静的口供和忏悔的《归仁录》,集成《大义觉迷录》一书,加以刊刻,颁于全国各府州县学,使读书士子观览知悉。如果不知此书,一经发现,就将该省学政、该州县教官从重治罪。曾静口供和《归仁录》,说清世宗至孝纯仁,受位于康熙,兼得传子、传贤二意;又说雍正朝乾夕惕,惩贪婪,减浮粮,勤政爱民。所以《大义觉迷录》一书是为雍正嗣位及初政作宣传的著述。 同年十月,雍正命将曾静、张熙免罪释放,并且宣布不但他不杀他们,“即朕之子孙将来亦不得以其诋毁朕躬而追究诛戮之”。这样处理的原因据说有两条:一是岳钟琪为明了投书真相曾同张熙盟过誓,岳为股肱大臣,与皇上应视为一体,不能让他失信,故应宽免曾、张;二是因曾静投书,才获知造作谤言之人为阿其那、塞思黑的太监,追出元凶,得以晓谕百姓,这样看曾静还有功,不应斩杀。其实,真正的原因是为用他们现身说法,宣传《大义觉迷录》。他命杭奕禄带领曾静到江南江宁、苏州、浙江杭州等地宣讲,然后秘密押送到湖南,在观风整俗使衙门听用。张熙由尚书史贻直带往陕西,在各地宣讲完毕,送回原籍,在家候旨,以便随传随到。他们的宣传作用,是任何人所不能起到的。 对吕留良一干人等的处理要复杂一些。八年(1730年)十二月,刑部提出结案意见,雍正命交各省学政,遍询各学生监的意见,因为要焚禁吕的著作,怕有人私藏,故以此为名,多做宣传工作。雍正还命大学士朱轼等批驳吕留良的四书讲义、语录,到九年(1731年)十二月书成,也刊刻颁发学宫。又过了一年,才正式定案,将吕留良及其子、已故进士吕葆中、严鸿逵戮尸枭示,另一子吕毅中、沈在宽斩立决,吕和严的孙辈,人数众多,俱发遣宁古塔(吉林宁安)给披甲人为奴,倘有“顶替隐匿等弊,一经发觉,将浙省办理此案之官员与该犯一体治罪”。吕家财产没官,充浙江工程用费。案中牵连人分别判处:黄补庵已死,妻妾子女给功臣家为奴,父母祖孙兄弟流二千里;刻书人车鼎丰、车鼎贲、与吕留良交往的孙克用、收藏吕留良书籍的周敬舆均应斩,秋后处决;吕门人房明畴、金子尚革去生员,佥妻流三千里;陈祖陶、沈允怀等11人革去教谕、举人、监生、秀才,杖一百;严鸿逵、沈在宽的学生朱霞山、张圣范等人因年幼释放。被处分的还有吕留良的同乡朱振基,他景仰吕的为人,在任广东连州知州时,供奉吕留良牌位,吕案发生时,他已调任广州府理瑶同知,但连州生员告发他,雍正将他革职严审,使其死于狱中。 在审查曾静不久,雍正就此事在宠臣田文镜的奏折上批道:“遇此种怪物,不得不有一番出奇料理,倾耳以听可也”!对鄂尔泰亦作了同样内容的朱批。经过他的精心料理,由曾静枝蔓出吕留良,作为曾轻吕重的结案处置,确实够出奇的了!亏他想得出! 三、雍正嗣位及其初年政治斗争的总结 曾静以抨击雍正失德,作为反对清朝统治的武器,有着明确的政治目标。雍正如何处理他,原是可以多样的,可以抓他的造反问题,或反满问题,可以不扩大线索,可以秘密进行,也可以公开审理,这就要看雍正的需要了。前已说明,雍正在政治上的成功,同在思想、舆论上的不利地位形成突出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他的政治成就,影响他的统治的进一步巩固,他需要在思想、舆论上再打一仗,以巩固和扩大他在政治上的胜利。而在雍正五年以前,初政繁忙,还来不及做这件事,曾静出来了,提出的恰是他继位和初政问题,正是思想、舆论界对他不信任的因素,他一下子就敏感到了,抓住了,遂借曾静出的题目,凭恃帝王的权威,在思想上向政敌开火。他在案件初起就对岳钟琪说曾静投书也是好事,随后给浙江总督李卫的朱谕进一步明确了这个观点,他说:关于朕的谣言,由曾静暴露出来,是“天道昭彰,令自投首。静言思之,翻足感庆,借此表明于天下后世,不使白璧蒙污,莫非上苍笃佑乎!”他把曾静的发难视作天赐良机,利用它说明得位的正当,政治举措的得当,政敌的错误,进而说明反对他的舆论根源在于对手的恶意中伤,希图改变人们对他嗣统与初政的看法。雍正的“奇料理”,奇在敢于抓曾静的观点,公开辩论,敢于把不利于他的观点加以公布,敢于把曾静、张熙放到社会上,这个“奇”,表明他有政治气魄,善于料理重大政治事务。当他颁布关于曾静的上谕,鄂尔泰说:“捧读上谕,坦然恻然,自问自慊,不为一曾静,而为千百亿万人,遍示臣民,布告中外,自非大光明,大智慧,无我无人,惟中惟正,固未有能几此者”。撇开他的谀献成分,讲不为曾静而为众人,鄂尔泰说到了雍正心坎上,他是拿曾静做文章,争取舆论同情。由此可见,曾静本身的反清与雍正处理的、旨在说明他嗣位合法性、政治合理性的曾静案不完全一致。这个案子是雍正在思想上打了一仗,被他用作说明继统与初政的工具了,即用作政治斗争的工具了。它是雍正嗣位和初年政治斗争的延续和总结,它的出现是雍正朝政治斗争的必然结果。 吕留良的事和曾静不完全相同。清初,汉族士大夫中一部分人具有强烈的反满思想,吕留良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是思想家而不是政治家,他宣传夷夏之防主要是认识问题,出家不仕也涉及政治,然而是次要的方面。曾静的政治事件把他株连上,他的思想被曾静接受并产生出政治行动,这应由曾静负责,已故的吕留良自不能成为这个事件的主谋,雍正把他作为元凶,处以戮尸酷刑,是按政治犯对待的,但是吕留良本身非政治活动性质并不因人为的加以政治罪名而改变。所以吕留良、严鸿逵、沈在宽的获罪,在于他们具有和宣传反满思想,是文字之祸。这个案子搞得那么严重,是雍正处理曾静案的需要。他在曾静案辩嗣位问题中,是被置于被告席的,被告自然愿意把事情讲清,然而纠缠不休,总使自身处于被动地位,于己不利,雍正要改变这种状况,夺取主动权,就放大视野,扩大事态,抓住吕留良,大讲华夷问题,扭转嗣统问题上的被动状态,所以吕案是掩盖曾案的,是为解决曾案问题服务的。不难明了,吕案中人是无辜的受害者。这个冤狱,充分表现了雍正和君主文化专制主义的残暴,还反映了清朝满族统治者对汉人的民族压迫。 出此可见,曾静案和吕留良案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件事,不是一个案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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