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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是丹东市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医学类普通中专,肩负着为丹东地区培养基层医护人才的重任。学校以弘扬祖国优秀文化、彰显民族医药特色、培养实用卫技人才、助推社会发展为己任;努力打造一支德业双馨、理实兼备、严慈相济的教师队伍;培养一批知书达理、技能娴熟、个性鲜明的实用性卫生技术人才为目标;建校30多年来共培养了二万多名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技能型医护卫生人才,为丹东地区的卫生教育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近五年来,学校办学成果丰硕,毕业生执业资格考试通过率达到85%以上,技能考核平均通过率达到95%以上,毕业生就业率达到100%。<br> 优良的办学质量获得各界的广泛赞誉,学校先后荣获“辽宁省文明单位”、“辽宁省教科文卫系统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辽宁省卫生先进单位”、“丹东市先进集体”、“丹东市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丹东市精神文明先进单位”、“丹东市职业教育‘212’工程先进学校”、“丹东市诚信示范单位”、“丹东市卫计委模范先进单位”、“成人高等学历合作办学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学校还连续多年被丹东市卫计委评为“党政目标管理优胜单位”和“特别贡献单位”。<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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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出来后携带准考证、成绩单来校确认。
市外考生凭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校办理报名手续。
学校将依据来校现场确认时间先后,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依次录取。
二、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省、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3+2”分段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实施阳光招生。
2、在省、市“3+2”资格线上,遵循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即先录取到校现场确认的学生。
3、三年制专业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分数须达到中职录取资格线。
三、证书颁发:
学生学业期满,按学校规定修完所有可成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市教育局验印,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
四、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