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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江南职业中学校历史沿革<br> 泸州市江南职业中专学校位于泸州市纳溪区西林路53号,是纳溪区唯一一国办省级重点职业中学校,前身系泸州市市中区所辖的“泸州市民主街小学校”,1976年更名为“泸州市第十四中学校”,1986年开始招收“建筑专业”、“财会专业”职高生,同年增挂“泸州市江南职业中学校”校牌。1996年7月,纳溪撤县建区,“泸州市江南职业中学校”也划归纳溪区管辖。2008年8月经市教育局批准,增挂“泸州市江南职业中专学校”校牌。<br> 泸州市江南职业中学校基础设施<br> 学校占地面积50余亩,建筑面积13000多平方米,实训场地4000多平方米,学校藏书4万多册。学校深化办学模式改革,建立有中职教育模式、中高职套读模式和校企联合办学模式。多种办学思路拓展了学校生存和发展的空间,为学生发展提供了广阔的舞台。<br> 泸州市江南职业中学校师资队伍<br> 学校现有在编教职工79人,外聘教职工26人。在编教职工中有专任教师74人;高级教师18人,中级教师30人;大学本科52人,双师型教师28人;省级骨干教师1名,市级学科带头人8名、市级骨干教师6名,区级学科带头人2名。现有在校生385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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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出来后携带准考证、成绩单来校确认。
市外考生凭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校办理报名手续。
学校将依据来校现场确认时间先后,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依次录取。
二、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省、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3+2”分段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实施阳光招生。
2、在省、市“3+2”资格线上,遵循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即先录取到校现场确认的学生。
3、三年制专业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分数须达到中职录取资格线。
三、证书颁发:
学生学业期满,按学校规定修完所有可成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市教育局验印,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
四、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