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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县职业教育中心简介<br> 平遥县职业教育中心成立于1995年,成立以来,一直坚持“政府统筹、教育主管、部门联办、社会参与、中心协调、一校多制”的运行机制。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发展方向。近年来,县域职业教育办学规模不断扩大,职普比保持0.91:1,多次接待国家省市各级领导、同行参观调研,形成了升学教育、就业教育、社会培训并驾齐驱的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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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出来后携带准考证、成绩单来校确认。
市外考生凭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校办理报名手续。
学校将依据来校现场确认时间先后,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依次录取。
二、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省、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3+2”分段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实施阳光招生。
2、在省、市“3+2”资格线上,遵循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即先录取到校现场确认的学生。
3、三年制专业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分数须达到中职录取资格线。
三、证书颁发:
学生学业期满,按学校规定修完所有可成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市教育局验印,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
四、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