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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职业教育中心简介<br> 高安市职业教育中心,坐落在高安大道与环城东路交汇处,创办于1984年。2010年,被教育部评审认定为“全国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12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第三批立项建设学校。<br> 高安职业教育中心办学格局<br> 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现开设有汽车运用与维修、计算机应用与维修、高星级饭店服务与管理、物流服务与管理、商务英语、工艺美术、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服装设计与工艺等专业,构建了“政府搭台,校企唱戏”的校企深度合作模式,形成了“产教结合、校企对接、工学结合、短期培训”多元化办学格局,较好地服务了高安汽运产业、服务产业、建筑陶瓷产业和光电产业等社会经济的发展,初步实现了职业教育与经济效益的双丰收。<br> 高安职业教育中心获得荣誉<br> 综合考评,成绩斐然。被评为“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先进单位”、“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江西省安全文明校园”、“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示范学校”、“江西省中小学师德师风示范学校”。2010年,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11年,被宜春市人民政府评为“宜春市名校”。2012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第三批立项建设学校。2014年,被江西省教育厅、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评为“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被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评为“全国青少年五好小公民‘美丽中国·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示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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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出来后携带准考证、成绩单来校确认。
市外考生凭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校办理报名手续。
学校将依据来校现场确认时间先后,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依次录取。
二、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省、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3+2”分段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实施阳光招生。
2、在省、市“3+2”资格线上,遵循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即先录取到校现场确认的学生。
3、三年制专业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分数须达到中职录取资格线。
三、证书颁发:
学生学业期满,按学校规定修完所有可成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市教育局验印,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
四、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