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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技师学院始建于1958年,原名济南市劳动局技工学校,隶属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02年3月、2003年7月分别被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山东省政府批准为济南市高级技工学校,为副厅级事业单位。是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山东省技师培训基地、山东省再就业培训基地、济南市综合性公共实训中心。<br> 2005年7月,济南市政府将济南市石油化工技工学校、济南市粮食技工学校、济南市商业技工学校并入济南市高级技工学校。2005年10月,经省政府批准更名为济南技术学院。2009年6月经山东省政府批准由济南技术学院改建为济南市技师学院。2014年12月,济南市铁路高级技工学校并入济南市技师学院。建校近六十年来,向社会输送了数万名的技术人才,为经济社会建设和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br> 被上级政府和有关组织授予 “全国职业院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省级文明单位”、 “山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最受企业欢迎的职业技术院校”、“济南市技工教育先进集体”、“济南市教书育人先进单位” 、“济南市五四红旗团委” “第十一届全运会筹办工作突出贡献单位”等多种荣誉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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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出来后携带准考证、成绩单来校确认。
市外考生凭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校办理报名手续。
学校将依据来校现场确认时间先后,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依次录取。
二、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省、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3+2”分段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实施阳光招生。
2、在省、市“3+2”资格线上,遵循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即先录取到校现场确认的学生。
3、三年制专业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分数须达到中职录取资格线。
三、证书颁发:
学生学业期满,按学校规定修完所有可成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市教育局验印,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
四、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