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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园林环卫技术学校是经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于1986年组建的山东省唯一一所园林专业技术学校。学校为国有事业单位,直属于青岛市林业局(市城市园林局)。建校近20年来,在青岛市林业局(市城市园林局)的领导下,不断发展,培育了大批的园林专业技术人才,不断为园林局及下属单位、各大园林公司输送高质量的人力资源,为青岛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环保模范城市”提供了有力的保障。<br> 青岛园林技工学校教学环境<br> 作为我国最重要的园林行业人才培育基地之一,青岛市园林环卫技术学校以直接面向就业为教学目的,课程设计贴近社会需求。“绿化管理”、“宠物饲养”、“园林工程”、“花卉应用”、“艺术设计”等热门专业使学生在毕业后即成为园林系统各企事业单位的急需人才。 国家劳动和保障部第14职业技能鉴定所,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均设在该校。学生毕业时,经考核合格后,由学校颁发《山东省技工学校毕业证书》和全国通用的《职业资格证》。<br> 青岛园林技工学校教学方向<br> 青岛园林环卫技术学校提出“学习,创造未来”的口号,鼓励学生通过努力学习实现人生价值,创造社会财富。学校倡导“以人为本,以德为先,人为为人”的教学方针,遵循“用崇高的理想激励学生,用昂扬的斗志鼓励学生,用美好的情操陶冶学生,用丰富的知识充实学生”的办学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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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出来后携带准考证、成绩单来校确认。
市外考生凭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校办理报名手续。
学校将依据来校现场确认时间先后,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依次录取。
二、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省、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3+2”分段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实施阳光招生。
2、在省、市“3+2”资格线上,遵循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即先录取到校现场确认的学生。
3、三年制专业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分数须达到中职录取资格线。
三、证书颁发:
学生学业期满,按学校规定修完所有可成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市教育局验印,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
四、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