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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br> 学校于1980年5月创建,当时隶属象山县劳动局。创建之初,借用电力公司办公地作为教室;1982年,学校建成起春路校区,占地3亩;1990年,在育才路征地11.2亩,建成育才路校区;2000年8月,象山县就业训练中心并入我校,校园占地面积扩大到15亩;2003年,学校投资2400万元,建成环城东路新校区,占地66亩。2004年5月,划归象山县教育局管理。<br> 现有19个班级,近800余名学生,教职员工75名。专业有数控、模具、机电一体、服装、气修、计算机等专业,其中数控、服装是县重点专业,数控专业正在申报市现代化专业,目前我校已被确定为国家数控系统工程技术中心宁波培训分中心。<br> 办学成果<br> 学校创办至今,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层次不断提升。先后被评为“县级先进集体”、“县先进党组织”、“县级先进团组织”、“县级文明单位”、“市级先进团组织”“市级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等。<br> 学校陆续向社会输送各类合格毕业生3000多名,培训鉴定学员达11029人。为象山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倍受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宁波电视台、象山电视台、《象山报》等传媒多次进行专题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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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出来后携带准考证、成绩单来校确认。
市外考生凭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校办理报名手续。
学校将依据来校现场确认时间先后,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依次录取。
二、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省、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3+2”分段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实施阳光招生。
2、在省、市“3+2”资格线上,遵循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即先录取到校现场确认的学生。
3、三年制专业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分数须达到中职录取资格线。
三、证书颁发:
学生学业期满,按学校规定修完所有可成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市教育局验印,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
四、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