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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阳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简介<br> 学校创办于2002年7月,是经乐山市教育局批准并主管的一所全日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曾连续三年获乐山市中区政府颁发的“高中阶段教育质量二等奖”。<br> 学校地处乐山市委党校内,环境优雅。占地面积60多亩,有18人教学班,在册学生800余人。有教职工近50人,大专以上学历教师42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4名、中级职称教师25名。<br> 学校建有车工、钳工、焊工机械实习工厂,拥有标准教室22间、微机操作室3间、电子电力拖动室1间、电子电工实验室1间、艺体训练室1间、餐饮客房实习室1间以及藏书7.3万册的图书馆,有篮球场院、健身场和标准的学生宿舍、食堂等生活设施。<br> 乐山市阳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办学宗旨<br> 学校以“诚信办学、严谨施教、质量求存、特色兴校”为办学宗旨,坚持勤工助学,努力拓宽就业渠道,已形成广泛稳定的就业网络,覆盖省内外各大中城市,与多家知名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建立校企合作,签订就业合同,形成长期的稳定的就业合作伙伴关系,就业率达100%。<br> 学校以“忠诚、主动、合作、创新”为校训,实行准军事化和准职业化管理,以突出品行教育、技能教育为重点,精选实用内容教学,重视实训实习工作,教育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生活,成为社会有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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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出来后携带准考证、成绩单来校确认。
市外考生凭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校办理报名手续。
学校将依据来校现场确认时间先后,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依次录取。
二、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省、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3+2”分段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实施阳光招生。
2、在省、市“3+2”资格线上,遵循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即先录取到校现场确认的学生。
3、三年制专业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分数须达到中职录取资格线。
三、证书颁发:
学生学业期满,按学校规定修完所有可成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市教育局验印,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
四、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