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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岛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办学介绍<br> 长岛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坐落在风景旖旎的长岛县城区,是一所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1996年经烟台市政府批准由原电视大学、水产职业中专、技工学校、职工学校、体育竞技学校共同组建而成。学校占地80亩,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各种教育教学设施完备,拥有微机室、多媒体电教室、中西餐厅模拟室、客房模拟室、烹饪实训室和海珍品育苗实训基地等。<br> 长岛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办学培养<br> 学校全面贯彻"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方针,立足地方经济,着眼社会发展,坚持"瞄准产业设专业,瞄准岗位开课程,瞄准市场育人才"的办学思路,创特色,树品牌,不断优化专业设置。学校牢固树立成人成才教育观,严管细教,精心育人,促进学生人格的健全发展。<br> 在教学工作中按照"夯实基础,提高能力,不让一个学生掉队"的教学指导思想,积极引入"项目教学法"、"案例教学法",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勇于实践能力,突出"做中学,做中教"的职业教育教学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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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出来后携带准考证、成绩单来校确认。
市外考生凭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校办理报名手续。
学校将依据来校现场确认时间先后,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依次录取。
二、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省、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3+2”分段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实施阳光招生。
2、在省、市“3+2”资格线上,遵循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即先录取到校现场确认的学生。
3、三年制专业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分数须达到中职录取资格线。
三、证书颁发:
学生学业期满,按学校规定修完所有可成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市教育局验印,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
四、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