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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第一职业中专坐落于山东省济宁市市中区,其前身是始建于1964年的“济宁市职业学校”。1995年10月被山东省政府批准为省级重点职业中专。学校占地面积38亩,教学建筑面积3万多平方米。此后几经迁址、几度易名。1965年3月,改称“济宁市农业职业中学”。同年10月,又更名为“济宁市第一工读中学”。1967年2月迁入太白东路,改称“东风中学”。1970年3月济宁市机关干部学校并入该校后,更名为“济宁市第四中学”。改革开放以后,我国进行中等教育结构改革,济宁市把第四中学作为开办职业教育的试点学校。<br> 济宁市第一职业中专办学理念<br> 1981年开始招收职业班,当时开设的专业有幼师、服装、酿造、染整等专业。这是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第一批职业学校。1983年,地改市后,又更名为“济宁第一职业中学”,归市教育局主管。1985年,经省教育厅批准,正式命名为“济宁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这是我省第一批五个职业中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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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出来后携带准考证、成绩单来校确认。
市外考生凭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校办理报名手续。
学校将依据来校现场确认时间先后,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依次录取。
二、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省、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3+2”分段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实施阳光招生。
2、在省、市“3+2”资格线上,遵循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即先录取到校现场确认的学生。
3、三年制专业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分数须达到中职录取资格线。
三、证书颁发:
学生学业期满,按学校规定修完所有可成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市教育局验印,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
四、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