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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广东省广州市,成立于2004年,其前身为广州维城科技专修学院。是经广东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省属全日制财经类民办普通高职院校。<br> 广州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中专部)荣誉<br> 广州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其前身为广州维城科技专修学院。2004年3月,经广东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正式命名为广州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成为省属全日制财经类民办普通高职院校。2009年3月,中共广州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成立。学校创办以来,始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把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作为使命,形成了具有“涉外”特色的办学模式。2004年,我校被评为“中国民办教育50强”,同年被授予“全国中外合作院校示范单位”。<br> 广州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中专部)专业设置<br> 学校设外语学院、会计学院、外贸学院、管理学院、商务学院、信息学院、社科学院、汽电学院、艺术学院、音乐舞蹈学院、华文学院、护理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和公开学院等14个二级学院和2个中心、1个创业园。开设44个专业。学校现有专任教师480人,其中:高级职称132人,省民办优秀教师1人,南粤优秀教师6人,专业带头人44人,骨干教师240人,外教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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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出来后携带准考证、成绩单来校确认。
市外考生凭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校办理报名手续。
学校将依据来校现场确认时间先后,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依次录取。
二、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省、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3+2”分段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实施阳光招生。
2、在省、市“3+2”资格线上,遵循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即先录取到校现场确认的学生。
3、三年制专业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分数须达到中职录取资格线。
三、证书颁发:
学生学业期满,按学校规定修完所有可成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市教育局验印,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
四、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