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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位于灵山县十里工业集中区209国道旁,占地面积400亩,是灵山县唯一一所公办职业中专学校,是自治区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农民工万人培训转移基地、全区首批建设20所县级职业教育中心之一和全区半工半读10所示范试点学校之一,先后荣获自治区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先进集体、钦州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钦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先进集体、灵山县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灵山县基层组织先进单位。<br> 灵山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基础设施<br> 学校教学设备先进。建设有全区职业学校中一流的空调制冷实训室、电子技能实训室、数控模具实训室、汽车养护实训室等15个专业实训室,实训设备总值1429万元;建设有标准跑道的田径运动场、排球场、羽毛球场等文体设施。<br> 灵山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师资力量<br>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员工211人(其中“双师型”教师96人,高级技工等级“双师型”教师28人),学生7255人。开设有机械加工、焊接技术、汽车养护、空调制冷设备应用与维修、机电设备应用与维修、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计算机应用与维修、<br> 会计、服装制作与工艺、模具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应用、儿童早期教育与保健等15个专业,其中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专业为自治区示范性专业。教学上注重对学生的技能培训,在“学会技术,学会做人”的同时学以致用,快速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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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出来后携带准考证、成绩单来校确认。
市外考生凭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校办理报名手续。
学校将依据来校现场确认时间先后,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依次录取。
二、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省、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3+2”分段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实施阳光招生。
2、在省、市“3+2”资格线上,遵循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即先录取到校现场确认的学生。
3、三年制专业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分数须达到中职录取资格线。
三、证书颁发:
学生学业期满,按学校规定修完所有可成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市教育局验印,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
四、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