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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br> 温州市艺术职业学校创办于1995年,是温州市教育局直属的艺术类中等职业学校。学校以开设学前教育(幼师)专业为特色,并先后被评为市级“学前教育实训基地”、与“幼师专业”市级示范专业。1998年起受市教育局委托,我校一直承担温州市各县(市、区)中职学校幼师专业上岗技能考核工作,每年考核人数达3千人次以上。<br> 学校推行理论和实践一体化教学,实行“校企合一”的办学模式,学校拥有附属童之梦幼儿园和我市各县(市、区)50多家幼儿园实训、实习基地。学校管理科学、规范、严谨,校风优良,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齐全,拥有数码电钢琴教室、计算机教室、舞蹈训练室、美术室、多媒体音乐教室等教学设施,并拥有一支高素质的艺术专业师资队伍,多名教师在全市专业技能比赛中获第一名。<br> 校园文化<br> 学校的象征物为紫玉兰花,寓意高洁的灵魂。作为一位将来要成为幼儿园教师的幼师学生,必须要有一颗高洁的灵魂才能与世上最纯洁的心灵进行沟通。<br> 作为一所面向全市范围招生的幼师类专业学校,同学们将在校内学习期间结识来自温州各个地方的同学,为将来走入幼师行业提供广泛良好的人脉基础。<br> 学会“关爱”感受“友谊”搭建“人脉”,让每一位同学都能感受到来自老师的关爱与同学间的友谊,并为今后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并能深深留恋艺术职校愉快的生活与学习氛围是每一位艺校老师共同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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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出来后携带准考证、成绩单来校确认。
市外考生凭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校办理报名手续。
学校将依据来校现场确认时间先后,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依次录取。
二、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省、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3+2”分段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实施阳光招生。
2、在省、市“3+2”资格线上,遵循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即先录取到校现场确认的学生。
3、三年制专业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分数须达到中职录取资格线。
三、证书颁发:
学生学业期满,按学校规定修完所有可成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市教育局验印,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
四、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