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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br> 松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创办于1984年。1994年评为丽水地区示范性职校,1997年评为省示范性职校,1998年改制为职业中专,2000年晋升为省二级重点职校。<br> 学校占地10公顷(含农中),建筑面积2万多平方米。设施优良,师资力量雄厚。现有60个班级,在校生2871人,教职工161人(其中教学点17个班级,在校生721人,教职工36人)。教学管理、教学质量名列全市前茅。<br> 学校以“敬业、尚德、务实、求真”为校训,坚持质量立校、科研兴校、管理强校的办学思路,重视学生专业技能的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br> 就业网络完善,近5年学生就业率在95%以上,技能考证合格率达99%以上,其中中级证合格率达80%以上,为高一级院校和生产部门输送了大量优秀人才。学校多次被授予省、市、县级先进荣誉称号。<br> 该校全体教职工团结协作,奋勇拼搏,遵循让学生“进得来、学得好、送得出、会创业、能致富”全程服务的职教理念,向着更高的目标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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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出来后携带准考证、成绩单来校确认。
市外考生凭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校办理报名手续。
学校将依据来校现场确认时间先后,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依次录取。
二、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省、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3+2”分段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实施阳光招生。
2、在省、市“3+2”资格线上,遵循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即先录取到校现场确认的学生。
3、三年制专业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分数须达到中职录取资格线。
三、证书颁发:
学生学业期满,按学校规定修完所有可成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市教育局验印,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
四、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