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系 人: 李老师 李老师 电话:13168843828 13168843828
QQ咨询:
东莞经济贸易学校介绍<br> 东莞市经济贸易学校创办于1958年,原名为“东莞县农业技术学校”, 2000年5月,被教育部评为首批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2011年与同为“国家级重点”的东莞市职业技术学校合并,成立了新的“东莞市经济贸易学校”,2012年7月,被广东省教育厅认定为广东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2013年4月,通过教育部评审复核,成为第三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项目单位。2018年12月,通过 “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验收,成为国家级示范校。<br> 东莞经济贸易学校拓展阅读<br> 校园环境优美,设施先进,拥有现代化的教学大楼、实训大楼、图书馆、学生公寓、田径运动场、足球场、师生食堂,建有校园网、网络信息中心、会计实训中心、物流实训中心、大数据实训中心、旅游酒店餐饮实训中心、电商实训中心等。所有教室均配备有先进多媒体教学系统,实现了校园网络化、管理信息化、办公自动化,为学生学好专业、掌握技能、发挥特长提供了充分的硬件保障。<br> 60多年来,学校为社会培养了5万多名专业技术人才,数十人成为东莞市各镇区党政领导干部,数百人成为企事业单位的管理骨干,近万人成为各行各业的技术能手和劳动标兵,为东莞的现代服务业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还有不少毕业生成为社会各界的知名人士,他们当中有受到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亲切接见的苏里南共和国总统顾问张丰年,有优秀援藏干部、原林芝县委书记、东莞市农业局局长兼市书法家协会主席黄贵田,有用友软件东莞分公司部门经理黎艳媚等。
在线留言
一、报名条件: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出来后携带准考证、成绩单来校确认。
市外考生凭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校办理报名手续。
学校将依据来校现场确认时间先后,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依次录取。
二、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省、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3+2”分段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实施阳光招生。
2、在省、市“3+2”资格线上,遵循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即先录取到校现场确认的学生。
3、三年制专业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分数须达到中职录取资格线。
三、证书颁发:
学生学业期满,按学校规定修完所有可成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市教育局验印,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
四、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