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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幼儿师范学校介绍<br> 广东汕头市幼儿师范学校创建于1956年,原名为汕头市师范学校。1981年由广东省教育厅批准更名为汕头市幼儿师范学校,是广东省四所幼儿师范学校之一,2002年3月,学校并入汕头职业技术学院,成为一所大、中专生兼招的学校。<br> 汕头幼师有雄厚的师资实力。全校现有专任教师82人,其中高级讲师19人,讲师46人。助理讲师15人。学校有特级教师1人、国家级普通话测试员2 人;省级普通话测试员4人。学校重视教育科研工作,积极探索中师教育改革问题,着力建设一支既能教书育人,又能从事教育科研的教师队伍。<br> 汕头幼儿师范学校拓展阅读<br> 学校建有学前教育综合实训室、学前儿童游戏室、学前儿童建构游戏室、数码钢琴教室及微格教室、舞蹈教室、美术教室、钢琴教室、语音教室、电脑教室、多媒体教室及80多间各类琴房等多种实训功能室,在汕头市区有15所省、市一级幼儿园作为教育实习基地,并与相关企业签订了合作协议,为促进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及学生的专业技能训练等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学校坚持以社会需求为目标,以学生就业为导向,突出师范教育的特点,构建新型的中职教育模式。<br> 在打好文化基础知识的前提下,加强学生专业能力、操作技能的培养、实行“一书多证”(学历毕业证书和职业技能证书)的制度。从2011年开始,我校成为3+2中高职衔接对口自主招生试点院校。学生在我校学前教育专业完成三年中职阶段学习,成绩合格,参加汕头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自主招生考试,通过选拔的学生可直接进入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大专阶段学习二年,毕业后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毕业证书。毕业生也可报名参加普通高考“3+证书”的高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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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出来后携带准考证、成绩单来校确认。
市外考生凭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校办理报名手续。
学校将依据来校现场确认时间先后,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依次录取。
二、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省、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3+2”分段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实施阳光招生。
2、在省、市“3+2”资格线上,遵循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即先录取到校现场确认的学生。
3、三年制专业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分数须达到中职录取资格线。
三、证书颁发:
学生学业期满,按学校规定修完所有可成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市教育局验印,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
四、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