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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是一所以聋、盲、自闭三类残疾少年儿童为施教对象,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为一体的现代化特殊教育学校。<br> 近年来,学校坚持以办“高品质特殊教育”为目标,积极推进特教转型发展,探索实践“融合+适合”教育模式,学校以扬长教育为理念,以个别化教育为路径,以融合教育为平台,重视实践与反馈,将工作落实到每一个阶段、每一个细节,努力实现转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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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出来后携带准考证、成绩单来校确认。
市外考生凭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校办理报名手续。
学校将依据来校现场确认时间先后,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依次录取。
二、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省、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3+2”分段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实施阳光招生。
2、在省、市“3+2”资格线上,遵循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即先录取到校现场确认的学生。
3、三年制专业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分数须达到中职录取资格线。
三、证书颁发:
学生学业期满,按学校规定修完所有可成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市教育局验印,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
四、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