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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创办于1958年,其前身是共产主义劳动大学宁都分校,后与宁都县职业技术学校合并为宁都县职业技术学校,2007年经赣州市教育局批准更名为宁都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08年9月县委县政府决定改制为民办公助职业学校。我校占地约110亩(其中校本部即中山南大道110号38.6亩,租用水东工业园倒闭工厂厂房70亩),建筑面积约40000平方米。现有学生2141人(其中2019级610人、2020级444人、2021级1087人),教职员工1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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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出来后携带准考证、成绩单来校确认。
市外考生凭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校办理报名手续。
学校将依据来校现场确认时间先后,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依次录取。
二、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省、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3+2”分段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实施阳光招生。
2、在省、市“3+2”资格线上,遵循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即先录取到校现场确认的学生。
3、三年制专业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分数须达到中职录取资格线。
三、证书颁发:
学生学业期满,按学校规定修完所有可成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市教育局验印,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
四、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