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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文化艺术学校简介<br> 太原市文化艺术学校是市属国办综合性艺术中专学校,学校前身是创办于1957年的太原市戏剧学校,1961年因国家精简机构压缩城市人口,太原市戏剧学校停办,1975年12月,经省文化局批准,学校恢复为山西省戏曲学校太原市文艺班。1988年学校更名为太原市文化艺术学校,学校地处风景秀丽的滨河公园东畔,座落于并州密集的学院区之中,占地面积9350平方米(14亩),人文及自然环境皆优,且交通发达,生活便利。<br> 太原文化艺术学校专业特色学校设有中国舞表演、戏曲表演、音乐、美术、杂技、曲艺表演、摄影摄像、群众文化艺术表演等专业。截止2011年,学校有教职工135名,90%以上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高级职称18名,中级职称34名,在校生1230。<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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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出来后携带准考证、成绩单来校确认。
市外考生凭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校办理报名手续。
学校将依据来校现场确认时间先后,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依次录取。
二、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省、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3+2”分段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实施阳光招生。
2、在省、市“3+2”资格线上,遵循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即先录取到校现场确认的学生。
3、三年制专业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分数须达到中职录取资格线。
三、证书颁发:
学生学业期满,按学校规定修完所有可成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市教育局验印,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
四、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