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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电子商贸学校,是一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中学,学校原名东莞市常平镇黄水职业中学。建校伊始,常平籍香港同胞黄水先生捐资200多万元,故学校以“黄水”命名。2001年前附设初中部,2001年秋,初中部撤并至常平振兴中学。2003年3月学校被批准为广东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06年被评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09年通过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复查。2012年,经东莞市教育局批准,更名为东莞市电子商贸学校。<br> 东莞电子商贸学校教育理念<br> 学校坚持“办学条件现代化,学校管理规范化,专业建设特色化,学生素质优良化”的工作思路,以创建“优质、特色、品牌”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为目标,强化商贸专业,打造学校精品,构建了“双元三段、分类定制,校企融通”的现代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使学生“求职有技能,发展有基础,创业有潜质”。<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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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出来后携带准考证、成绩单来校确认。
市外考生凭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校办理报名手续。
学校将依据来校现场确认时间先后,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依次录取。
二、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省、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3+2”分段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实施阳光招生。
2、在省、市“3+2”资格线上,遵循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即先录取到校现场确认的学生。
3、三年制专业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分数须达到中职录取资格线。
三、证书颁发:
学生学业期满,按学校规定修完所有可成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市教育局验印,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
四、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