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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长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简称“长江职业中专”)是国家教育部承认的一所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湖北省重点中职学校。办学地点设在武汉市江岸区丹水池汉堤路菜园街1号。长江职业中专是在省、市、区政府以及湖北省和武汉市老领导李尔重、孙耀华等的亲自关怀和支持下创办和发展起来的,办学三十多年来,学校秉承“崇德、博学、笃行、创新”的校训,坚持“以人为本、理论为精、实践为重、技能为先”的办学理念,培养“宽基础、强技能、擅创业、高素质”的职业技术人才,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的好评,得到了社会各界及教育部门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br> 武汉长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学建设<br> 长江职业中专属于中专学历教育,学制三年,国家承认学历。凡学业期满完成学业者,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毕业证书以及由主管部门核发的技术岗位证书。<br> 学校办学功能齐全,依托名校、荟萃名师,建设了一支专兼结合、素质精良的师资队伍,现有专兼职教师80余人;开设有航空服务、 电子信息技术、机械制造、计算机动漫游戏制作、旅游服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会计电算化、休闲服务(高尔夫服务)、文秘等专业。学校招收应往届高、初中毕业生,主要从事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与省内外知名大学联合办学开设高职高专(计划内大专)学历等,为学生继续深造提供高层次平台。根据市场需求陆续开设新的专业,或与用人单位开设定向培养专业。<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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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出来后携带准考证、成绩单来校确认。
市外考生凭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校办理报名手续。
学校将依据来校现场确认时间先后,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依次录取。
二、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省、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3+2”分段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实施阳光招生。
2、在省、市“3+2”资格线上,遵循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即先录取到校现场确认的学生。
3、三年制专业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分数须达到中职录取资格线。
三、证书颁发:
学生学业期满,按学校规定修完所有可成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市教育局验印,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
四、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