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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机电工程学校是由宜昌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工科类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创建于1975年10月。2010年8月,宜昌市委、市政府决定将原宜昌市机电工程学校和原夷陵区职业教育中心两校合并组建为“以服务现代制造业为主,中职学历教育和对口升学教育协调发展”的新湖北省宜昌市机电工程学校。合并后的学校占地300多亩,建筑面积13余万平方米,固定资产近2亿元;<br> 宜昌机电工程学校师资力量<br> 教职工282人,专任教师237人,其中高级讲师79人,讲师115人,研究生学历42人,“双师型”教师达82%;在校生8100余人。建校至今,学校共培养合格中专毕业生80000余名,合格大专生12000余名,军地两用人才4000余名,为地方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2011年8月,学校被列入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成为国家级示范学校。<br> 学校开设机电技术类、机加工技术类、数控技术类、汽车应用类、电子技术类、经贸旅游类六大类30多个专业。其中机电技术应用专业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中等职业教育首批示范专业”;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被确定为国家级紧缺人才培训专业;数控技术应用、模具设计及制造、机械制造及自动化、电子技术应用、电气技术应用、导游、饭店服务与管理等7个专业被确定为省级重点专业;其余专业均为市级重点专业。<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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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出来后携带准考证、成绩单来校确认。
市外考生凭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校办理报名手续。
学校将依据来校现场确认时间先后,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依次录取。
二、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省、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3+2”分段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实施阳光招生。
2、在省、市“3+2”资格线上,遵循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即先录取到校现场确认的学生。
3、三年制专业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分数须达到中职录取资格线。
三、证书颁发:
学生学业期满,按学校规定修完所有可成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市教育局验印,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
四、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