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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医药卫生学校是湖北省政府批准并公布的具有颁发普通中专学历教育资格的全日制卫生学校,创建于1958年10月,学校位于著名道教圣地武当山北麓、车城十堰、南水北调水源区——丹江口库区之畔,建有郧县主校区和十堰城区东风汽车公司总医院(三甲医院)校区,是市卫生局确立的全市中医药培训基地和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护理、药剂等专业是省教育厅确立的重点专业。是国家医药卫生类专业执业资格考试认可院校。<br> 十堰市医药卫生学校开设有护理、助产、药剂、医学美容、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口腔修复工艺、针灸推拿、中药、康复技术等专业;高等专科教育开设有临床医学、护理学、中西医结合、药学、医学美容等专业,实行“3+2”五年一贯制办学,挂靠于湖北医药学院、湖北中医药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开设有临床医学、护理学、中医学、公共卫生、中西医结合医学、药学等专业的专、本科学历教育,有脱产与业余(夜大、函授)、自学考试三种学习形式,与湖北医药学院、三峡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联办。<br> 学校视教学质量为生命线,注重学生综合职业能力的培养,突出专业实践教学,推十堰市医药卫生学校-教学楼[3]进素质教育,确保学员在校学有所长、成人成才。积极应用现代教学手段开展教学工作,建有校园网、语音室、电教中心、电子阅览室、多媒体教室等。实验、实习设施完备,设有解剖、生物、生理、生化、药理、病理、微寄等医学基础实验室和护理、助产、中医、中药、美容、影像、检验等专业实验室及临床示教室。<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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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出来后携带准考证、成绩单来校确认。
市外考生凭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校办理报名手续。
学校将依据来校现场确认时间先后,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依次录取。
二、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省、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3+2”分段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实施阳光招生。
2、在省、市“3+2”资格线上,遵循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即先录取到校现场确认的学生。
3、三年制专业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分数须达到中职录取资格线。
三、证书颁发:
学生学业期满,按学校规定修完所有可成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市教育局验印,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
四、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