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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中山舞蹈中等专业学校简介<br> 江西省中山舞蹈中等专业学校(原江西中山艺术学校)是由民革江西省委教育中心创办的一所六年一贯制全日制普通中等舞蹈专业学校。学校于1996年经江西省教育委员会批准成立,2003年经省政府办公厅批准增设普通中专,纳入全省统招。现开设六年制中国舞表演、芭蕾舞表演、国际标准舞表演和三年制歌舞表演、中国舞表演专业。<br> 江西中山舞蹈中等专业学校办学成绩<br> 学校积极为学生参加各类艺术比赛和演出实践创造条件。学校编创的中国民间舞群舞《俏丫戏春》和芭蕾舞群舞《梦---飞翔》,参加由文化部主办的全国第九届“桃李杯”舞蹈比赛,获优秀表演奖和剧目三等奖。编创的芭蕾群舞《青花韵》参加第十届“桃李杯”舞蹈决赛。中国民间舞群舞《俏丫戏春》还代表江西省参加由文化部主办的国家级舞蹈最高赛事,全国第八届舞蹈比赛决赛。学校的舞蹈节目还被选拔参加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华东地区专业舞蹈比赛,中国民间舞群舞《古傩新韵》、《赣韵悠悠》、芭蕾群舞《青花韵》、分别获作品三等奖和表演三等奖,现代舞群舞《前行》获表演二等奖,现代舞独舞《近在咫尺》获创作一等奖。<br> 江西中山舞蹈中等专业学校获得荣誉<br> 学校被民革中央授予“民革全国办学先进单位”、“民革全国社会服务先进单位”,被民革江西省委授予“民革全省办学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曾连续多年被南昌市教育局评为“办学先进单位”; 2016和2017年,在南昌市教育局开展办学水平督导评估中,我校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等级学校”。<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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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出来后携带准考证、成绩单来校确认。
市外考生凭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校办理报名手续。
学校将依据来校现场确认时间先后,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依次录取。
二、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省、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3+2”分段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实施阳光招生。
2、在省、市“3+2”资格线上,遵循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即先录取到校现场确认的学生。
3、三年制专业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分数须达到中职录取资格线。
三、证书颁发:
学生学业期满,按学校规定修完所有可成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市教育局验印,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
四、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