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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中等专业学校简介<br> 兴国中等专业学校前身为创办于1958年的江西省共产主义劳动大学兴国分校,1984年更名兴国县职业技术学校,1993年被评为江西省首批示范性职业高中,1995年举办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18年设立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改名为“兴国中等专业学校”。<br> 兴国中等专业学校就业优势<br> 为向学生提供优质的就业服务,学校建立了广东、江苏、浙江等覆盖长珠闽地区的就业网络,常年负责学生就业推荐及服务工作;与广州华基教育、美的集团、格力集团、比亚迪、吉利汽车、大北农集团、香港十合田电子有限公司等企业建立了良好的校企合作关系,实施订单培养。<br> 兴国中等专业学校获得荣誉<br> 2005年被评为江西省重点职业学校,2011年5月被国家教育部认定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13年4月被国家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立项建设单位,2017年5月通过了第二批全国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示范县评估验收(我校是中心校),2017年12月被确定为全国第三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学校。学校先后荣获“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先进单位”、“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江西省森林学校”、“江西省红色教育传播基地”、“江西省文明单位”、“国防教育特色学校”等荣誉称号。<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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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出来后携带准考证、成绩单来校确认。
市外考生凭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校办理报名手续。
学校将依据来校现场确认时间先后,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依次录取。
二、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省、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3+2”分段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实施阳光招生。
2、在省、市“3+2”资格线上,遵循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即先录取到校现场确认的学生。
3、三年制专业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分数须达到中职录取资格线。
三、证书颁发:
学生学业期满,按学校规定修完所有可成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市教育局验印,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
四、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