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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东方司法学校是一所全国唯一纳入国家教育部统招计划的民办司法类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校,坐落于“京冀晋蒙交界区域中心城市”、塞外明珠张家口。张家口市的环境空气质量“领跑”北方38个城市,居河北第一;张家口,与北京联合举办2022年冬奥会城市。<br> 近二十年的办学历程,东方司法学校始终以培养实用人才、推动法治进程、服务社会发展、弘扬民族文化为己任,逐渐形成了以“诚正求实,至善明德”为校训的优良传统,80%以上的毕业生工作在政法战线上。学校特色鲜明,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被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中央教科所等单位联合评为“全国学校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br> “志存高远,追求卓越”。今天的东方司法学校,正努力建设全国一流的专业型、创新型职业院校,生源遍布全国二十几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学校将秉承求是创新精神,致力于创造与传播知识、弘扬与传承文明、服务与引领社会,积极推动国家繁荣、社会发展和法治进步,让“中国梦”在美丽中国的蓝天上展翅飞翔。<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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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出来后携带准考证、成绩单来校确认。
市外考生凭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校办理报名手续。
学校将依据来校现场确认时间先后,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依次录取。
二、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省、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3+2”分段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实施阳光招生。
2、在省、市“3+2”资格线上,遵循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即先录取到校现场确认的学生。
3、三年制专业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分数须达到中职录取资格线。
三、证书颁发:
学生学业期满,按学校规定修完所有可成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市教育局验印,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
四、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