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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实验幼儿师范学校原名湖北省武昌幼儿师范学校, 成立于 1951 年, 是新中国最早独立建制的幼 儿师范学校,直属湖北省教育厅,是湖北省重点师范学校。 1985 年学校被国家教育部确定为“中国——联 合国儿童基金会合作加强幼儿师资培训”的项目学校,是湖北省唯一一所独立承担全省幼儿教育新师资培 养和在职幼儿教师培训任务的学校,是湖北省幼儿教育的教学、科研、信息和电化教育的中心,也是湖北 省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总部,全国幼师工作协会秘书处所在地。<br> 湖北实验幼儿师范学校教学历史<br> 2002 年 2 月,学校被省教育厅评为“湖北省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先进单位” ; 2002 年 11 月,被省教 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评为“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 2002 年 9 月,被湖北省 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湖北省人事厅、湖北省教育厅评为“湖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 ; 2003 年起, 连续二年被武汉市评为 “巾帼文明示范岗” ; 2006 年学校获湖北省直机关工委 “ 2001-2005 年度先进工会女 职工委员会”称号;学校党委被评为“省教育厅先进基层党组织” ; 2007 年被市妇联评为“武汉市优秀巾 帼文明岗” ;被省总工会评为“省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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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出来后携带准考证、成绩单来校确认。
市外考生凭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校办理报名手续。
学校将依据来校现场确认时间先后,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依次录取。
二、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省、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3+2”分段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实施阳光招生。
2、在省、市“3+2”资格线上,遵循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即先录取到校现场确认的学生。
3、三年制专业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分数须达到中职录取资格线。
三、证书颁发:
学生学业期满,按学校规定修完所有可成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市教育局验印,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
四、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