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系 人: 0 0 电话:0 0
QQ咨询:
十堰艺术学校是鄂西北地区唯一的一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艺术学校。2004年,根据市政府旧城改造整体规划,学校从五堰迁址张湾区车城西路军店巷。学校占地面积9.7亩,建筑面积8000余平米。有教职工90余人,中高级讲师30余人,在校学生480余人。先后开设音乐、舞蹈、美术、戏曲、旅游管理、影视表演等专业。<br> 十堰艺术学校教学建设<br>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面向大市场、服务大文化”的办学方向和“文为基础、艺为专长、一专多能、全面发展”的教学方针。多次作为政府的文艺使者到上海、西安、武汉、香港、澳门等地演出,参加武当国际旅游节等各类大型文体活动百余次,培养培训各类文艺骨干十余万人次,为十堰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br> 学校的主要职能是:完成招生计划,确保教学质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培养合格的艺术人才,为高等院校输送优质生源;根据国家计划和社会需求,形成文艺人才培养基地,为城市社区和新农村文化建设提供支持;利用资源优势,传承地方文化,参与文体活动,推进舞台艺术;为艺术院团及企事业单位定向培养复合型文艺人才;普及艺术教育,提升城市人文素养。<br>
在线留言
一、报名条件: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出来后携带准考证、成绩单来校确认。
市外考生凭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校办理报名手续。
学校将依据来校现场确认时间先后,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依次录取。
二、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省、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3+2”分段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实施阳光招生。
2、在省、市“3+2”资格线上,遵循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即先录取到校现场确认的学生。
3、三年制专业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分数须达到中职录取资格线。
三、证书颁发:
学生学业期满,按学校规定修完所有可成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市教育局验印,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
四、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