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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br> 丽水旅游学校,是浙江省丽水市教育局直属中等职业学校,浙江省二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丽水电大工作站,丽水二中教学点,杭州印象西湖丽水演员培训中心,是现代服务业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全国导游资格考试考点。<br> 学校的前身是“丽水南明旅游学校”,2005年7月更名为“丽水旅游学校”。我校是丽水市教育局直属的中等职业学校,是浙江省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丽水第二高级中学教学点,杭州印象西湖丽水演员培训中心,全国导游资格考试考点,省级现代服务业人才培养示范性实训基地,丽水市职教技能培训中心和丽水市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br> 我校地处丽水市区中心、交通便捷、环境优美的丽青路145号,与花园路交叉之处,占地约43亩,投资3000多万元,建有教室38个、电脑教室4个,同时配有舞蹈房、模拟客房、餐厅、导游实训室、动车模拟房、电子、理化生实验室、多媒体教室、图书馆、阅览室等。<br> 为适应学生封闭管理,学校还有男女学生两幢公寓楼共188间(内设电话、独立卫生间),现有在校生1896名,全校教职工123名,专任80名,其中具有中高级职称的教师占45%,“双师型”教师11名,占专业教师总数22%。<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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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出来后携带准考证、成绩单来校确认。
市外考生凭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校办理报名手续。
学校将依据来校现场确认时间先后,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依次录取。
二、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省、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3+2”分段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实施阳光招生。
2、在省、市“3+2”资格线上,遵循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即先录取到校现场确认的学生。
3、三年制专业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分数须达到中职录取资格线。
三、证书颁发:
学生学业期满,按学校规定修完所有可成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市教育局验印,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
四、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