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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年12月学院创建时名为“012基地技工学校”,2002年8月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更名为“陕西航空技术学院”,2007年7月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再次升格为“陕西航空技师学院”,2009年9月经陕西省教育厅批准增挂“陕西航空工业学校”校牌。
1994年8月学院被国家劳动部授予首批“国家重点技工学校”称号,2010年6月被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2014年4月被教育部、国家发改委、人社部等6部门授予“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6月被教育部、人社部、财政部正式确定为第一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我院是通过验收的全国251所项目学校之一,陕西省8所学校之一;2016年12月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第一批“阳光德育校创建活动宣传学校”称号。
学院占地面积约600亩,固定资产近两亿元。目前,拥有金切动力设备900余台(套),图书馆藏书3万余册。现有在校生4000余人,开办中技工、高技工、预备技师培训和中专、大专、本科教育等不同层次的培训。学院依托陕西省,面向全国招生,建立了20多个招生基地。
学院现有教职工440多人,其中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00余人,技师、高级技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120余人,师资力量雄厚,专业配套,结构合理,拥有一批国内职教界颇有影响的教学科研人员,对外发表论文300余篇。编写了30多种国家职业教育中、高技通用教材。
学院在职教事业的建设和发展中,教学管理规范,理论与实习操作训练扎实,毕业生就业渠道畅通,建立了以军工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事业单位为主,遍布全国各地的百余家就业基地。凡被我院录取的学生均与其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安置率达96%以上,部分毕业生供不应求,出现了各企事业单位争相上门招聘的可喜局面。
多年来,学院在上级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劳动部门的领导与大力支持下,坚持正确的办学指导思想,坚持“依托航空、效力军工、面向市场、服务社会”的办学方针,积极开发人才和产品市场,产教结合,以产促教,保持学院的持续稳定发展,全体师生正为把学院建设成“省内著名、全国一流”的技师学院而努力奋斗!
一、报名条件: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出来后携带准考证、成绩单来校确认。
市外考生凭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校办理报名手续。
学校将依据来校现场确认时间先后,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依次录取。
二、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省、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3+2”分段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实施阳光招生。
2、在省、市“3+2”资格线上,遵循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即先录取到校现场确认的学生。
3、三年制专业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分数须达到中职录取资格线。
三、证书颁发:
学生学业期满,按学校规定修完所有可成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市教育局验印,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
四、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