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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特殊教育学校成立于2005年,是衡水市唯一一所为视觉障碍、听觉障碍和智力障碍青少年儿童设立的公办特殊教育学校,并承担全市的中等特殊教育任务,集文化教育、职业教育、康复训练于一体。学校总占地面积18900平方米,建筑面积4460平方米。<br> 建校伊始,学校就树立了 “学生满意 家长满意 领导满意 社会满意”的办学理念;以“管理一流 师资一流 质量一流 设备一流 环境一流”为办学宗旨;坚持“教育、康复、就业训练一体化”的办学模式,树立教师“特殊教育也是教育,特教学校也是学校”的质量意识,培养学生“自尊 自信 自强 自立”,超越自我,立志成才的品质,努力为残疾学生将来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适应社会需要打好基础,实现“传授知识 培养技能 注重康复 适应社会”的办学目标。<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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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出来后携带准考证、成绩单来校确认。
市外考生凭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校办理报名手续。
学校将依据来校现场确认时间先后,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依次录取。
二、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省、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3+2”分段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实施阳光招生。
2、在省、市“3+2”资格线上,遵循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即先录取到校现场确认的学生。
3、三年制专业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分数须达到中职录取资格线。
三、证书颁发:
学生学业期满,按学校规定修完所有可成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市教育局验印,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
四、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