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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创办于1987年,原名“济宁市盲校”,2011年完成新校迁建,更名为“济宁市特殊教育学校”。学校占地60亩,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承担全市视障、听障少年儿童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学历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指导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现有视障、听障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段教育共27个教学班,在校生345名,教职工108名,其中荣获省、市级优质课、基本功教师和市级教学能手称号教师54人次。 学校先后获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可持续发展项目成员学校、全国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省级文明校园、省助残先进集体、省优秀残疾人之家、市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示范校、市师德师风示范校等20余项市级以上荣誉称号。<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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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出来后携带准考证、成绩单来校确认。
市外考生凭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校办理报名手续。
学校将依据来校现场确认时间先后,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依次录取。
二、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省、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3+2”分段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实施阳光招生。
2、在省、市“3+2”资格线上,遵循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即先录取到校现场确认的学生。
3、三年制专业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分数须达到中职录取资格线。
三、证书颁发:
学生学业期满,按学校规定修完所有可成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市教育局验印,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
四、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