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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师范学校是一所市属全日制公办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主管部门为日照市教育局。学校创办于1956年,1997年创建为省级规范化师范学校,2018年1月被省教育厅认定为山东省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学校先后获得80余项市级以上荣誉,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2万多名合格人才,在市内外具有良好声誉和影响。<br> 学校位于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山东路303号,规划占地面积101亩,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目前,实际使用93亩,建成面积4.8万平方米,建有教学楼、综合实训楼、体育馆、学术报告厅、高标准运动场等设施,建有舞蹈教室、音乐教室、美术画室、数码钢琴教室、蒙台梭利实训室、保育员实训室、计算机实训教室、心理咨询室等30余个功能教室。学校现有教职工167人,其中专任教师136人,均为本科以上学历,有省级优秀教师、教学能手5人,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25人。学校开设幼儿保育(学前教育)、绘画、计算机平面设计、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旅游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等专业,涵盖“3+4”本科、五年制高师专科、三二连读专科和普通中专等办学层次,在校生2483人。幼儿保育(学前教育)专业为市级品牌专业,绘画、计算机平面设计、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为传统优势专业。<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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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出来后携带准考证、成绩单来校确认。
市外考生凭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校办理报名手续。
学校将依据来校现场确认时间先后,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依次录取。
二、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省、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3+2”分段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实施阳光招生。
2、在省、市“3+2”资格线上,遵循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即先录取到校现场确认的学生。
3、三年制专业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分数须达到中职录取资格线。
三、证书颁发:
学生学业期满,按学校规定修完所有可成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市教育局验印,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
四、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