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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发展到3个班,学生28人,配教职员6人。“文化大革命”中,学校一度瘫痪,后又复课。1979年,民政局投资23万元在教育学院西侧征地9亩,建教学楼1座、平房46间,1981年3月,学校迁至新址。1986年,学校设“临沂地区社会福利厂”作为校办工厂,对外承做、加工木制家具。1989年底,学校有教学班6个,学生118人。教职工46人,其中教师29人(含劳动技术课教师7人)。<br> 建校30年来,共毕业学生15级计233人。初,该校只在临沂县内招生。1972年后,面向全地区招生,学制为7年。第一级只开语文、算术,1961年后增设常识、体育课,1964年设木工技术课,1973年设缝纫技术课。1981年后,执行山东省聋哑学校教学计划,开设思想品德、语文、数学、常识、体育、图画、手工、会话、职业技术(木工、缝纫)等课。前4年学习文化课,从第5年起增加职业课比重,学生毕业后一般能达到二至三级技工水平。 1992年, 新建综合楼、教工宿舍楼各一座,新增校舍面积5500平方米,达到可容纳18个教学班的规模。新建了一批专用教室,添置了图书、仪器、体育器材,建成学生职劳实用工厂。8月,通过省府验收。<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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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出来后携带准考证、成绩单来校确认。
市外考生凭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校办理报名手续。
学校将依据来校现场确认时间先后,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依次录取。
二、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省、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3+2”分段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实施阳光招生。
2、在省、市“3+2”资格线上,遵循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即先录取到校现场确认的学生。
3、三年制专业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分数须达到中职录取资格线。
三、证书颁发:
学生学业期满,按学校规定修完所有可成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市教育局验印,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
四、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