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号:13333709510(微信同号) 13068761630 张老师
|
提升学历-成人高考报名入口 提升学历-成人高考报名时间 成人高考考试时间 首页 > 人物传记 > 雍正前传 > 第六节 除豁贱民 |
| 第六节 除豁贱民 |
| 清朝社会有许多种前朝遗留下来的贱民,如乐户、世仆、伴当、堕民、旦户、丐户等,他们没有任何政治权利,从事卑贱的职业,为良人所不齿,地位在一般佃农之下。
雍正元年三月,监察御史年熙上书请除豁山西、陕西乐户的贱籍。山陕乐户的祖先,是明朝永乐帝夺天下时,坚决拥护建文帝的官员,永乐成功后,除加害这些政敌本人,还将他们的妻女罚入教坊司,充当官妓,世代相传,久习贱业。他们想脱离卑贱处境,因身陷乐籍,政府不准,地方上的绅衿恶霸以他们为蹂躏的对象,也不容他们跳出火坑。年熙奏疏说他们是忠义之士的后代,沉沦至此,无由自新,请求雍正开豁他们的贱籍,准许他们改业从良。年熙是年羹尧的长子,就是雍正赐给隆科多为子的“得住”,这时他的生父在川陕总督任上,山西也是年羹尧势力所及之处。年熙的建议很可能跟他生父商讨过,他又同雍正关系密切,也可能事先了解雍正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他的条议上呈之后,雍正说很好,令礼部议行。王大臣们秉从旨意,说“压良为贱,前朝弊政。我国家化民成俗,以礼义廉耻为先,似此有伤风化之事,亟宜革除”。雍正就批准山陕乐户改业从良,同时命各省检查,若有类似贱民一律准许出贱为良。于是其他省区的贱民也得开豁。削除乐籍,是一项仁政,后来年羹尧出事,署理山西巡抚伊都立参劾他,说他将皇上乾纲独断的乐户出籍的事攘为己功,且向泽州乐户窦经荣索取谢银10万两。雍正命年羹尧回奏,年辩白说:改乐户为良,是“圣主首端风化”,没敢掠夺为己功。此一番辩驳,实可表明乐户除籍之议发端于年羹尧,裁决于雍正。 山陕乐户削籍的同时,雍正命除豁京中教坊司乐户。清初定制,凡宫悬太乐,均由教坊司演奏,雍正命乐户从良,另选精通音乐的良人,充当教坊司乐工,从事演奏。这使教坊司的乐人改变了属籍,成为良人的职业了。七年(1729年),雍正又把教坊司改为和声署,由内务府管理,官员由内务府、太常寺、鸿胪寺官兼摄。教坊司乐工改用良人后,由于人们的习惯观念,认为它名实不一,改名和声署,是良人充役的良人机构,名实相副,这一改,进一步巩固乐户除籍的成果。 元年七月,两浙巡盐御史噶尔泰因乐户的削籍,上奏折请求除豁浙江绍兴府惰民丐籍。他的折子概述了惰民的基本情况: 所谓惰民者,细问土人,并查绍兴志书,相传为宋罪俘之遗,故摈之,而名以“惰民”。其内外率习污贱无赖,四民中居业不得占,四民中所籍不得籍,即四民中所常服彼亦不得服,特别以辱之者也。……男子只许捕蛙、卖饧、逐鬼为业,妇则习媒,或伴良家新娶嫁,为人髻冠梳发,或穿珠花,群走市巷,兼就所私,丑秽不堪,辱贱已极,实于乐籍无二。间有流入他方者,人皆贱之。 据讲惰民的来源是宋代罪人的遗胤,已有数百年的历史。惰民籍属丐户,不得列于士农工商四民的名籍,是为贱籍,不许改变。他们的职业,是士农工商所不屑于干的,男子作小手艺和小买卖,塑造土牛,木偶,拗竹灯檠,编机扣,捕蛙、龟,卖饧、饼,或者当吹鼓手,演戏,抬轿子,女子保媒,当伴娘,充栉工,卖珠,做收生婆。他们从事的是服务性的、被当时人贱视的行业。政府不许惰民读书应举,不能做官,不得充当吏员、里长,不准与良人通婚,也不得与良人平等相处。政府为侮辱他们,在居住地区、房屋式样、穿着、打扮、行路乘车等方面,都作了规定。所以惰民同乐户一样,没有任何政治权力,没有人格,没有尊严,是被侮辱被损害的最受压迫的人群。 噶尔泰认为应给惰民自新之路,请求照山陕乐籍例开豁,雍正命礼部议奏。礼部认为捕龟、卖饼、穿珠、作媒是贫民糊口职业,若除其籍,就是不许他们再干这些事,他们反倒无法为生了,不同意削籍。雍正说除籍“亦系好事”,礼部不要反对了。于是令惰民放弃原来职业,别习新业,脱离丐籍,转为民户,按照良民纳税服役。 五年(1727年),雍正亲自提出安徽宁国府“世仆”、徽州府“伴当”的开豁为良问题。他说: 近闻江南省中,徽州府则有伴当,宁国府则有世仆,本地呼为细民。其籍业下贱,几与乐户、惰民相同。又其甚者,譬如二姓,丁户村庄相等,而此姓乃系彼姓伴当、世仆,彼姓凡有婚丧之事,此姓即往执役,有如奴隶,稍有不合,人人皆得加以箠楚。迨讯其仆役起自何时,则皆茫然无考,非实有上下之分,不过相沿恶习耳。此朕得诸传闻者,若果有此等之人,应予开豁为良,俾得奋兴向上,免至污贱终身,且及于后裔。 遂令安徽巡抚魏廷珍查核,提出处理意见。魏廷珍议请区别对待:绅衿之家典买奴仆,有文契可考,未经赎身者,本身及其子孙俱应听从伊主使役;即已赎身,其本身及在主家所生子孙仍应有主仆名分;奴仆在赎身后所生子孙,与原主没有也不应再有主仆名分,应准许豁免为良;年代久远,没有文契,也不受主家豢养的,一概不许以伴当、世仆对待。雍正认为他所议允当,批准执行。世仆、伴当所受压迫,雍正讲的以外,同惰民一样,习鼓吹、抬轿,不与大姓联姻,不得报考,不与大姓平等相称、同坐共食。雍正的除豁,使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免遭主姓凌辱,得为编户齐民。然在实行中,对年代久远、文契无存的贱民,如何区别豢养与不豢养,不好把握,纷争不已。 广东沿江沿海有一种旦民,早在宋元时期,就采集真珠,向政府纳贡,还被称为“乌旦户”,明代又称“龙户”,清初称为“獭家”,在广州河泊所下辖的,每年按户按船交纳鱼课,少数人已略通文字,上岸居住。雍正于二年(1724年)亲书朱谕,命将旦民编立埠次,加以约束。七年(1729年),向广东督抚发出上谕: 旦户即苗蛮之类,以船为家,以捕鱼为业。通省河路,俱有旦船,生齿繁多,不可数计。粤民视旦户为卑贱之流,不容登岸居住,旦户亦不敢与平民抗衡,畏威隐忍,跼蹐舟中,终身不获安居之乐,深可悯恻。旦户本属良民,无可轻贱摈弃之处,且彼输纳鱼课,与齐民一体,安得因地方积习,强为区别,而使之飘荡靡宁乎! 他承认旦户被抑为贱民的不合理,应以他们交纳鱼课为基本事实,把他们当作平民百姓。因此指示广东督抚: 凡无力之旦户,听其在船自便,不必强令登岸。如有力能建造房屋及搭棚栖身者,准其在于近水村庄居住,与齐民一同编列甲户,以便稽查,势豪土棍不得借端欺凌驱逐。并令有司劝谕旦户,开垦荒地,播种力田,共为务本之人。 这个上谕为旦户开辟了自新之路。 江南苏州府常熟、昭文二县有一种丐户,籍属、社会地位与浙江的惰民完全一样。八年(1730年),江苏巡抚尹继善以他们业已“化行俗美,深知愧耻,欲涤前污”,请照乐户、惰民事例,除其丐籍,列入编户。雍正答应了他的请求。 雍正在短短的几年中,宣布削除乐户等贱民名籍,试图解决数百年来存在的问题。促使他这样做的原因是: 第一,把它作为厘革前朝弊政的一项内容。雍正以清除前代积弊为政治纲领,数百年来压抑贱民的传统政策是一种弊端。雍正君臣认为永乐“压良为贱”产生的山陕乐户,是“前朝弊政”,故“亟宜革除”。在宋朝有罪的惰民,到清朝并没有罪,再加继承,于理不顺,应当“特沛恩纶”,给予开豁。因此,开豁贱民,同摊丁入粮,耗羡归公,改土归流等项政事一样,是改革政治整体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第二,获取政治资本的手段。据记载,乐户除籍“令下之日,人皆流涕”。伊都立又说年羹尧攘夺这份功绩,说明除豁贱民是功德之事,统治者都想占有它。噶尔泰请求削除惰民丐籍,说此举“使尧天舜日之中,无一物不被其泽,岂独浙省惰民生者结环,死者衔草,即千万世之后,共戴皇恩于无既矣”。可见释放贱民作为一种仁政,可以提高皇帝的威望。在雍正初年,统治尚不稳固,特别需要民众的支持,这也是雍正忙于处理贱民问题的原因。 第三,移风易俗,维护社会秩序和伦理。在历代统治者中,对待贱民的态度,历来有两种,一是坚持等级制度,残暴地奴役贱民,一是主张部分地释免贱民。如明初人解缙说:“夫罪人不孥,罚弗及嗣。……律以人伦为重,而有给配妇女之条,听之于不义,则又何取夫节义哉?此风化之所由也”。从维护传统伦常出发,反对降罪人于乐户。雍正君臣与这类人的思想相一致,朝臣说:“我国家化民成俗,以礼义廉耻为先”,贱民“有伤风化”,理应清除。雍正自己则说:“朕以移风易俗为心,凡习俗相沿,不能振拔者,咸与以自新之路。”令贱民改业从良,就是“励廉耻,而广风化也”。表明他们的动机是维护统治阶级自定的封建道德,同其内部自我破坏其道德准则的人作斗争。 第四,压抑绅权与消弭贱民反抗的一个措施。雍正执行打击不法绅衿的政策,贱民主要受绅衿控制,为他们服务,贱民要脱籍,触犯绅衿的利益,他们不乐意,所以雍正除豁贱民的法令中,包含禁止绅衿土棍阻拦贱民出籍的条文。释放贱民,也是同不法绅衿的斗争。 贱民所受的欺凌,迫使他们产生不满情绪,时或爆发反抗斗争。徽州府祁门县的贱民的政治态度,在康熙间发生了较大变化,在这以前默默忍受非人的虐待,这时起奋发反抗,所谓“越分跳梁者比比,是为厉阶”。他们的斗争已经被统治者视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宁国府泾县的“附丁”,即是雍正所说的一姓奴役一姓关系中的世仆,于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要求开户独立,争取摆脱主姓的控制。因为斗争的激烈,得到清朝政府的允许。雍正六年(1728年)开豁令下达之后,执行中受到绅衿阻挠,十二年(1734年),世仆葛遇等十人到北京鸣冤告状,请求立户,终于实现了心愿。官定的浙江惰民服制,逐渐遭到他们的抵制,还在明朝中叶就不太遵守了。常熟有一部分丐户以制绳为业,康熙二十七年,该地造船,勒派丐户交绳索,丐户陆三、周文等向江苏巡抚上告,反对额外差派,经苏州知府查明,是常熟县奸徒搞的鬼,于是在该县立碑,禁止再差派丐户供应绳索,如有违犯,“即严拿究解,官以失察指参,役以蔑功令处死”。这里的丐户通过斗争解除了不合理的差役。 贱民的各种形式的反抗斗争,迫使统治者考虑改变对他们的统治办法,雍正又要压抑绅权,就把这两方面结合起来,开豁贱籍,既可消弭贱民的对抗情绪,又是取消不法绅衿特权的一个方法。 贱民除籍令下之后,少数贱民改业从良,摆脱了屈辱的地位,多数贱民依然故旧。苏州的丐户还要应承迎春扮演的差役,宁波府没有得到削籍的很多,矛盾严重,终于在光绪三十年(1904年)发生第二次除豁事件。安徽贱民与绅衿的斗争一直拖到清朝末年,绅衿顽固地制驭世仆,不容改业。如祁门县有周姓为李姓世仆,嘉庆十四年(1809年)按雍正例开豁为良,但周姓恐李姓不依,照旧服役。道光元年(1821年),李姓的李应芳强迫周觉春充当吹鼓手,以致闹出人命案子。 清朝政府对从良的贱民非常苛刻,如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定例,规定出籍贱民的应试资格,要从报官改业的人起,“下逮四世,本族亲枝皆清白者方准报捐应试,若仅一二世及亲伯叔姑姊尚习猥业者,一概不许滥厕士类”。这都影响贱民的真正脱离被奴役地位。所以雍正的一纸命令和某些努力,并没有真能拯救贱民,而他们的最终脱离苦海,也不是靠某个人的恩赐所能达到的。 这是因为贱民的解放,不是某个人的意志所能决定的事情,它取决于社会状况。贱民改业从良,要求社会给他们提供新的就业机会,可是雍正时代并没有准备这个条件。在讨论噶尔泰的建议时,礼部就指出惰民的就业问题不能解决,是考虑实际问题的。事情也正是这样,在大多数贱民没有新的谋生之道以前,不可能做到削籍从良。 尽管如此,雍正的开豁令仍具有一定意义。它为贱民脱离贱籍解除了法律禁令,是贱民解放的开始。具体一点说,削籍令是政府宣布取消对贱民的特殊控制法,是使贱民有了离开贱籍的可能。贱民只要依照政府的条件申请改业从良,就可以按照齐民的方式进行生活,一定时期之后可以应试出仕,如果同平民发生纠纷,可以以良人的身份出现在官廷上,可以不会像过去那样因是贱民而遭受不应有的歧视和打击。所有这些,起码在道理上讲是能够达到的了。贱民的除籍,使他们数百年的积郁有所伸舒,生活欲望有所增强,奴才性有所消减,从而使他们受到极大压抑的创造力得到一定程度的解放。所以削除贱籍,是对这一部分人的生产力的某种解放。再者,雍正实行摊丁入粮制度后,人民的宗法性隶属关系有所削弱,贱民的除籍,与这一历史趋势相一致。它们共同地反映变革生产关系的要求,发展生产力的要求。 丐户、乐户、旦户、世仆、伴当等贱民是历史遗留问题,持续几百年了。有没有人像雍正一样来触动它们呢?明朝人沈德符曾不解地说:“何以自宋迄今六百余年”,惰民“不蒙宽宥”?其实对贱民也有人做过一点事情,如明英宗释放教坊司乐工3800余人为民。明景帝时议准,凡原为民人而落入乐户的,准许改回去,原为乐户而愿从良的,也允许申请改业,与民一体当差。康熙年间裁革扬州乐户。这些君主只在乐户范围内,释放一部分人,小手小脚,而雍正则大刀阔斧,不仅削去山陕乐籍,取消教坊司,削除全部乐户,又豁除丐户等其他贱籍,所以清人俞正燮研究乐户、丐户史指出:“本朝尽除其籍,而天地为之廓清矣”。“廓清”为谀词过誉,下令除籍则是事实。在上述帝王的行事中,不难看出,雍正很有政治气魄,敢于革除旧弊,使政治趋于修明。 |
| 返回目录 上一篇 下一篇 |
|
更多同类型书籍>>>> 张爱玲 窗里窗外 高太尉新传 我的晃荡的青春 杜甫传 白鹿原 许三观卖血记 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在世界的中心流浪
提升学历-成人高考报名入口 提升学历-成人高考报名时间 成人高考考试时间 业余时间,轻松拿提升学历,知名高校: 国家开放大学(免试入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