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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贵在相知——友情篇朋友在我们心中有多重
考入大学后我认识的第一个女孩子就是晓庆。那时是夏天,江城的热气正浓,她一袭白裙,文文静静纤纤弱弱的,我一看她便热意减了三分。她在宿舍楼前接我,帮我提行李。
  “我们要在一起住4年。”她微笑着说。
  自然而然地,我和她成了密友,吃一样的饭菜,梳一样的发型,偶尔也穿一样的衣服。有一次和她去听一位名教授作报告,旁边一位男生忸怩半天塞过一张纸条:请问你们是孪生姐妹吗?
  我和晓庆相视而笑。回到宿舍照镜子,比较了好半天,鼻子眉毛眼睛嘴巴都无半点相似之处。不过再看她讨人怜爱的模样,我也在心里窃喜。这感觉如同刚买回一件新衣,一回头在大街上见另一人穿了同样的衣服美得无以复加,自己便也轻飘飘地觉得自己有眼光起来。
  晓庆心细如丝,我心粗如绳。和她在一起,我总是丢东西,小到一把钥匙,大到一把新伞。她总是提醒我,帮我拾回。我便乐得不拘小节了。有一回下了很长时间的雨,天晴后我晒被子。那天是周末,我去参加一位高中同学的生日Party,回到宿舍时已是晚上,我坐着和她们闲聊。11点上床,猛抬头发觉我的铺上少了什么东西。我大惊失色,可又不好意思叫嚷,开门狂奔下楼,可铁丝上早没了我那床棉被的影子。垂头丧气地回寝室,见晓庆正得意地笑。“这一场虚惊,是让你长个记性,”她说,“下次打死我我也不帮你收了,将来谁娶你,真正瞎了眼。”
  从床角抽出我的被子,我讪讪地笑:“谁叫我有这个福气呢!”
  就这样地和她携手,一直走到大四。
  大四那年找工作,很多单位对女孩子亮起了“红灯”。我们是师范院校的非师范生,自然就更处于劣势。武汉地区高校的人才交流会开了7天,我和晓庆不歇气地跑了7天。她说,如果我们能去同一个单位就好了。后来我和她去一家单位投推荐表,招聘人员说:“你们是一个班的,最好不要在一个单位竞争,这样容易‘自相残杀’。”我和她不信。那个单位要两个人,我和她势均力敌。
  最后我说了一句蠢话:“你们要么把我们都要了,要么都拒绝。”
  结果我们双双落选。已经碰了很多次壁,我的信心已如那残存在江城的十月的凉意,一点点地消逝了。我烦躁不安,每天醒来都觉得如石压心。晓庆却安慰我:“没什么大不了的,车到山前必有路,你没见往届的分配形势?越到后面好单位越多。”
  我知道她也是想安慰自己,我便竭力相信。我们每天都三番五次地去看走廊里的那块小黑板,小黑板上隔几天便会有分配信息公布,她比我乐观,她说:“你看你看,不是又有新单位来要人了吗?我们还是有希望一起‘继续干革命’的嘛!”
  我苦笑。那些单位是别人的单位。我后悔我选错了专业。好在3月接近尾声的时候,又来了一家对口的单位。找晓庆去应聘,招聘人员看我们的自荐材料,一遍又一遍。
  “都不错。”他点头,“可是,我们只能在你们俩中选一个。”
  招聘人员留下了我们的应聘材料,说是再比较比较。我和晓庆回学校,一路无话。一种只可意会的尴尬在空气中滚动。生存是最最现实也最最无情的东西,我和她都知道,却不能多说什么。这时放弃是一种痛苦,争取是一种背叛。可如果再等下去,我们可能会都找不到着落。
  那一夜难眠。我一直听着她辗转反侧的声音。我想我该放弃,毕竟,知己难得。可我又真的害怕留下终生的遗憾。
  第二天早上起来,晓庆黑了眼圈。
  “你去吧。”晓庆说,“我放弃,我们不能死在一块,还是先解决你吧。”
  我想到我的患得患失,便有了许多许多的愧疚,觉得自己不配做晓庆的挚友。我执意不让她放弃。
  “要么我放弃,要么我们公平竞争,由他们裁决。”我对她说。
  她点头同意公平竞争。3天之后,面试通知来了,晓庆却默默地收拾行装。她说我要回家一趟,我们家帮我找了个好单位,错过这个机会就晚了。
  晓庆的谎言,我一眼就能识破,同室4年,我能破译她的每一个眼神。我竭力挽留,可她让我看她的车票。
  “抓住这个机会。我们家在县城,我去找工作比你容易。”
  我想哭,却没有泪。晓庆走了,我留了下来。当面试已通过的通知传来时,我的心却如铅一样沉重。
  晓庆最终回了家乡。毕业会餐,我和她对饮。我从来就不知道,我可以喝那么多那么多的酒。
  晓庆说:酒逢知己千杯少啊!
  我的泪,便和着酒汹涌而出。
人生贵在相知——友情篇缘分
常常为人与人之间缘分的奇妙而惊叹不已。夫妻之间的缘分不用说了,朋友之间其实也是同样的,甚至更奇妙。许多人,同窗或是共事多年,可以恍若陌路,而有的人,只是偶然见了一次面,却好像熟识了几生几世。每次碰到谈得投机的朋友,聊了几个小时还意犹未尽,我心里就会蹦出两个字:“有缘!”
  从小到大,最不知所措的时候,就是被介绍给陌生人时,一句“你好”之后就不知说什么是好。小时候跟妈妈出去串门时,总带着一本书,到了人家家里,悄无声息地坐在一旁,倒也还自在。大了,最喜欢的还是独自埋头看书,可是很多的时候,却不得不与人打交道。每每与人面对面地坐着,却找不出一丝话头来,真比什么都难受。好在世上还有“缘分”这东西。
  第一次遇到山姆是在大学生物系的收发室里。山姆是那里的管理员,高高胖胖的,脸上永远有笑容。“你是中国人,从大陆来的,对不对?”山姆看人很有他的一套,“我正好要请教一个问题,你能不能告诉我长城究竟有多长?”我很窘,至今我还是不知道,生于南方的我,与长城仅有一面之缘,只知长城很长,仅此而已。山姆说:“没关系,那就说说你的家乡吧!”我于是告诉了他临川、王安石、汤显祖,还有南丰蜜桔,一种小小的、无籽的、甜得不能再甜的桔子。
  这样,每次我去他那里要东西,总能说上半天话,他的脑子里装满了各种各样的趣闻和笑话,而且喜欢讲给我听,而本来拙于言辞的我,在他那里也居然能说会道,许多不为人知的秘密,很自然地就告诉了他。有一次不知怎么聊起诗,他问我谁是我最喜欢的诗人,我说我最喜欢黎巴嫩诗人纪伯伦。“我也是呀!”他激动得眼睛发亮,第二天便为我送来一本纪伯伦的诗集。多年后,我仍记得他红红的脸,越想越觉得有意思。
  缘分真的可以很奇妙啊!
  最要好的女友是帆。她有一种神奇的本领,就是无论什么事,经她嘴里说出,就变得生动有趣。而且她走南闯北,见多识广。我常常会痴痴地听她讲两到三个小时,从不知厌倦。
  说来我与她投缘起源于看相,有一阵事事不顺,常觉得前途渺茫,于是很想知道自己的将来,找不到高人算命,自己便翻遍了多伦多公共图书馆里关于看相的书,一边看,一边对照自己的手掌,得知自己的前途并不暗淡,心里居然踏实了许多。想不到帆有许多看相的故事。
  她告诉我是怎样地走过一条泥泞的小路,来到乐山下的一块玉米地里,给看地的老人“摸骨”,那老人又怎样地道出她什么时候会与什么样的男人结婚,临走时还忘不了跟她说这两天会破小财,但无大碍,不必担心。她当时是怎样地觉得滑稽可笑,后来老人的话却一一应验。还有一次在火车上让人测一个“巫”字,那人居然讲了她家有几个弟妹,叫什么名字……
  这样的巧合远不止一两次。有一次和帆谈到日本电影,我讲起自己印象最深刻的一部,是十多年前看的,名字已记不得,里面的人物个个都追求理想到一种悲壮的地步。“你说的是《造治的酒馆》,我看了三遍,第一遍是与同学一起看的,第二遍我找了女友陪我看,第三遍我忍不住独自再去看了一遍,影片将女主人公对爱情的无奈以及造治对生活的无奈刻画得无以复加。”
  许多的朋友便是这样不经意地飘进我的生命,给我一种纯纯净净的快乐。最喜欢的就是与朋友席地而坐,侃侃而谈。朋友都知道我是一个绝好的听众(尤其喜欢听爱情故事)。曾经有一对朋友,经常在周末带一个菜来我家做。吃完后我们坐在草地上,一边看小孩子玩耍,一边漫无边际地消磨时光,那种与人融为一体的幸福感,一辈子都忘不了。
  于是有时会想,究竟什么是缘分呢?
  有人会讲那不过是志趣相投罢了,我却更喜欢“百年修得同船渡”之说,只因为喜欢那种天长地久,生生世世的感觉,只因为相信朋友间那种“心有灵犀一点通”,不是一两天,一两年便修得到。只因为见过太多的来去匆匆、飘飘忽忽的人生了。
  想对朋友说:山那边还是山,海那边还是海,心那边还是心。
  想对朋友说:你会想起我,也许是我先想起你。
  想对朋友说:当你忘了我的时候,我还会记得你。
  人与人之间有缘分,真好!
人生贵在相知——友情篇君子之交
又是一个晴天。初夏的气息在空气里懒洋洋地流动着。篱笆边长着一株不大不小的树,星星点点的黄花缀满了枝头,树枝在午后的阳光里随微风轻轻地摇晃着,偶尔将一两朵早枯的黄花飘落在她的发上。
  远处飘来南美音乐“南方之魂”,乐声和平明净,在午后的静寂里漂渺地回荡着。她的思绪随着乐声无边际地漫延,一直漫延到那遥远的日子,遥远的土地。
  那一年她十六岁,过着无风无云,自由自在的日子。记得那是一个初春的下午,她与系里同学到城郊一处湖上划船。那天郊外出奇地晴朗,天上没有一丝云,沉静的蓝几乎触手可摸。湖的四面是山,山脚是挺拔的白桦树,树林里浮着青绿的叶子,它们的倒影在深蓝的湖水里荡漾着。
  这时她的眼睛一亮,看见了同船的他。他的身材修长如白桦,而湖里的波光在他的目光下也显得黯淡了。她原本清明坦荡的心境在他一身洋溢的活力之中迅速发酵而成历史。经过几句短短的对话,她发现他很聪明,言语之间透露着一种事事满不在乎的态度但同时又难以掩饰的真诚,行动似乎随随便便但举手投足之间却自有一股天生的灵秀之气。同学两年,她第一次意识到他的存在。
  此后,他竟似乎无处不在。林阴道、教室、食堂,校园到处都是他的影子。她常常骑车,他走路,相逢一笑,一闪而过。他笑起来很好看、很温和,笑容里眼睛明亮亮地一闪,于是她的这一天就像是起了雾,四周飘飘扬扬、聚聚散散看到的都是他的一个笑容。
  那时她看罗曼·罗兰的书,向往的是独来独往的性格,憧憬的是傲然自在的生活,当然不肯主动接近他。而在他的眼里,她还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女孩儿。夜里,她常常一个人溜出宿舍,沿着校园的林阴路悄悄地走着,夜风吹拂着她的发,而有时候每一盏路灯都变成他的眼睛明亮地向她微笑着。
  终于有一天,她给他写信。屋里的人已经沉睡,窗外的夜空分外的黑暗,四周万籁无声。她的世界在这一天晚上凝缩成手电筒微光下的一行行字迹。信越写越长,终于写完时已是
  第二天凌晨,她站起身,将手里的纸张仔细地撕成小小的碎片,塞进抽屉里。 第二年夏天,她坐火车回家,路过他的城市时她突然决定下车去找他。居然也就找到了。他的家很普通,父母都是慈祥长者,她与他母亲聊天,聊着他过去的事。母亲相貌清洁,说着当地土话,她听得一知半解,但她从一见面开始就对他母亲油然而生的亲近和敬重却不断地增长。
  这是她第一次来到他的城市,他的城市很美。见到了他的母亲,见到了他的城市,她就明白了他的灵气原来自有渊源。
  她来的第二天下了微雨,雨后他带着她看山。两个人一前一后在山路上走着,林子里弥漫着雨后的清芬,四周无人,山间鸟鸣幽幽,看着他的背影,她忽然很想走上前,把头偎在他的肩上。念头不过一闪,她脸红心跳,抬眼看看他,他正认真沿着石子路走着。一声轻叹,她把目光移到路边的林子里。
  下山时他们走近路,离开弯弯曲曲的山道,从几块大石头上攀下去。最后几步有点陡,他伸出手要扶她一把,她却摆了摆手,自己跳了下去。
  那时湖滨时兴消夏晚会。所谓消夏晚会,不过是有人在湖边草地凉爽处搭个木台,有人上台扯开嗓子依呀呀地唱,渐渐就有闲人在台下聚集,人聚得差不多的时候,就是一个消夏晚会了。那天晚上,他们来到湖滨,正值一个晚会的高潮。他们在离台子远远的地方坐了下来。草地有点潮,但是她并不在乎。有人在台上热闹闹地唱着演着,可她什么都听不见,眼里只有他,耳里也只有他的声音。他们大致说着些小时候的事,也聊着各种各样的杂事、趣事。说着说着累了,他们就躺在草地上接着谈。她的心里盈满了欢乐,恍惚间世上只有她和他两个人,在这一个宁静的夜晚这一个湖边这一片星空下第一次相逢。
  后来她努力回想,却再也想不起来那天晚上到底说了些什么,而她清楚记得的,只有天上的星光,温暖的草地和岸边杨柳在微风中摇曳的影子。晚会已经散了许久,他要骑车送她回旅社,这时才发现她把他的车钥匙丢了。回到草地上找,黑暗之中怎么也摸不着。车子是他借的,怕丢,不能撂在湖边。于是他就扛着车子送她。湖滨到旅社要走不短的一段路,路上已经没有行人,只有他们慢慢地走着,路灯下的影子忽长忽短,两个人默默无语。看着他吃力地扛着车子的身影,她感到羞愧,又感到幸福。看着眼前的街道和路边阴暗中的梧桐,她感到身心前所未有的完整。在那一个夜晚那一个城市的街上,她的一切寻求似乎在一瞬间都有了归宿。她暗暗祈祷着,让这一条路不断地延伸,让她和他就这样走下去,永远没有尽头。
  次日,他要她从旅馆搬到他家里,说是他母亲坚持的,而且说他母亲买了鱼,要好好地招待她一顿。她忽然间很慌乱,说她该回去了,不然她父母亲会很担心。她坚持,于是他到旅社帮她打点好行李,一声不响骑车送她去火车站。她要上火车了,他跨在脚踏车上远远地望着她,突然他喊道:“你不要走。”她看见了他眼里瞬间闪过的一道光芒,心里一抖,想着是不是该留下,终于还是掉过头,走了。
  途中,她给他写了一封短信,感谢他和他一家对她的好意。写完了封好,她也不与周围的人搭话,只是认真看着镶在车窗里的风景。她发现他和她城市之间那一带的山水前所未有的好看。
  他在回信里说,他看着她就像是看着他自己的一个小妹妹。两个月后回校,校园里清风习习,人语喧哗,似乎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他们偶尔碰面时依旧是一笑而过,并不停留。
  后来有一天她听说他要考托福,打算出国。她又一次溜出宿舍。是夜月光如洗,四周高大的树将黑黝黝的影子洒遍空旷的校园。她在操场上走了一夜,天明时下好了决心准备出国。心想当他在美利坚这块土地上再见到她的时侯,也许会用不同的眼光看她。
  她一毕业就顺利来到了美国,而他却在国内上起了研究生。她来美后,俩人开始通信。人不在眼前,她反而没有了顾忌,在深夜里给他写信,常常写到日出时分。信里从过去谈到将来,从私事谈到世事,只除却一个“情”字,无话不说。
  信中俩人似乎成了莫逆之交,彼此人生风景的一个组成部分。渐渐地,他的信里不再提起小妹妹之类的话了。
  二十岁生日的时侯,她收到他寄来的一张卡片。她一生收到过不少生日贺语,而刻在心上的却只有那张卡片上几句极简单的话:永远是不深沉的眼神/永远是天真的笑/永远是不老的性情/永远是二十岁的心
  在她的心里,这几句话概括了她与他交往的林林总总。而她与别人再无能力继续这样的交流。自从那一个风和日丽的初春的午后第一次意识到他的存在,她的心无法完整容纳任何一个别的人。与朋友之间愈是亲密,她愈是清晰地感觉到他的存在。
  而他在第二封信里轻轻地说的一句话改变了一切,“什么时候在茫茫人海之中找到了他,别忘了寄回一颗美国冰淇淋,顺便告知国籍、发色等等。”就这样一句轻淡的话,对她产生了很奇特的影响以至于改变了她人生的轨迹。
  她订婚之后不久,收到他一封信,信中含含糊糊提到的几句话隐隐约约超过了两人君子之交的界线。拿着薄薄的信纸,她当时的心境不知是大哭、大笑,大喜、大悲。
  “如果收到他的信时丢掉一切回国去看他,如果那一天真的留下来住在他家里,如果当时在石山上就让他接住,如果第一次相识时船上不是当时的那个小女孩,……”她沉默地想着。天光已经渐渐地消退了,而夕阳也只留下一带暗金的色彩镀着不远处深蓝的山脉。又一片黄花飘落,如同一声轻轻的叹息。
人生贵在相知——友情篇永恒的爱
一个矿工在挖掘煤矿时,不慎触及未爆弹而当场被炸死,他的家人只得到一笔微薄的抚恤金。
  他的妻子在承受丧夫之痛的同时,还要面临经济的压力。
  她无一技之长,不知道要如何谋生,正当忧愁之际,工头来看她,并建议她到矿场贩卖早点以维持生计,于是她做了一些馄饨,一大清早就到矿场去卖。
  开张的第一天,来了十二位客人。
  随着时间的推移,热腾腾的馄饨吸引了更多顾客,生意好时,大约有二三十人,生意清淡时,即使雨天或寒冬也不少于十二人。
  时间一久,矿工的妻子们都发现丈夫每天早上工作以前,都要吃一碗馄饨。她们对此百思不得其解,于是想一探究竟,甚至跟踪质问丈夫,但都得不到答案。有的妻子还自己做早餐给丈夫吃,结果丈夫还是去吃一碗馄饨。
  在一次意外里,工头也被炸成重伤,弥留之际对妻子说:“我死了以后,你们一定要接替我,每天去吃一碗馄饨,这是我们同组伙伴的约定。朋友死了,留下孤苦无依的妻儿,除了我们,还有谁能帮助那对可怜的母子呢?”
  从此以后,馄饨摊多了一位女性的身影,在来去匆匆的人群当中,惟一不变的是不多不少的十二个人。时光飞逝,转眼间,矿工的儿子已长大成人,而矿工的妻子也两鬓斑白。
  然而,这位饱经苦难的母亲,依然用真诚的微笑来面对每一位顾客。前来光顾馄饨摊的人,尽管年轻的替代老的,女的替代男的,但从来未少于十二人。经过十几年的岁月沧桑,十二颗爱心依然闪闪发亮。
  有一种承诺可以直到永远,那就是用爱心塑造的承诺,穿越尘世间最昂贵的时光。十二个共同的秘密,其实只有一个秘密,那就是永恒的爱。
  
擦肩而过的感动——人情篇带上你最珍贵的财富
有这么一个小故事说,有个孩子跑到一位正忙着指挥交通的警察身边请他帮忙系上松脱了的鞋带。
  孩子说:“妈妈对我说,遇到什么困难事儿就找警察叔叔。”
  警察望着这个满脸稚气的孩童,笑了笑,弯下腰仔细地去系紧孩子的鞋带。那一刻,所有的车都停下来,场面是从未有过的肃穆。
  我被感动着——这使我想起每天清晨都要义务清扫小区的那位老人。当人们还没有意识到他所构筑的精神工程时,老人正忙着给往墙上乱涂乱画的小朋友讲遵守社会公德与爱护环境的道理;而当人们终于开始意识到老人所追求的理想时,老人已默默地躺在单身公寓里离开了人世。身旁,是那只还未修好的刻着“便民”字样的打气筒……
  生活中,最最感人的,往往就是这些平平淡淡的小事。虽平凡至极,却是最最坚固且有力的爱的维系。毕竟这世间,除去浓得化也化不开的亲情与爱情,更有人与人之间垒筑的理解和不求回报的爱心。这近似于友谊的感觉,只要你静下心来,完全就可以在极平易极繁杂的人际交往中体会到它的存在。这种蕴含着价值和回味的心动,会使我们很自然真心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和热爱得之不易的人生。
  感触最深的是1994年的一个冬日。我和几个相交笃深的朋友驾车去吉林看雾淞。为了不耽误星期一的工作,我们是在星期六的日暮时分从家中出发。车行途中,天纷纷扬扬地下起了大雪,大家都为能看到这样的好景致而兴奋。突然,听到一阵阵车轮的打滑声……我立刻意识到事态的严重——盘山公路本来就崎岖,加上下雪又滑,看来车是陷进积雪里了。驾车的朋友更是万分焦急地说:如果不快想办法把车弄出来,一会儿就有车毁人亡的危险。下车一看,果真后面的轮子都陷进了公路边缘的雪中。“现在惟一的办法就是用绳子把车拖上来!”不知是谁喊了一句,大家就七手八脚地找出绳子拴在车前。可是3个文弱的书生又怎能拉得动,一来二去,情况变得更糟,车身反而又向下沉了几分。
  正在这更加紧迫焦急的时刻,盘山路上走下来老少3个乡下人——看样子是一家子。年长的父亲和年轻的小两口看出我们的困境,二话没说,伸手抓住绳子,年长的父亲更是大声对司机喊:“俺们用力往上拉,你只管使劲开吧!”
  车子重新启动了。6个人拼命把车子从松软光滑的雪中一点一点地拉上来。突然,我们这根绳子系的活结松开了,失去了一半拖力的车子重新向盘山路外滑去,眼见司机就要出生命危险……“给我撑住!”又是年长的老农一声大喊。他把绳子用力缠在腰间,双手死死扼住一棵歪在路边的松枝。年轻的小两口更是仰面拼命往后拉,竭尽全力控制住下滑的车子。
  我和朋友飞快地结上绳索,终于一步步地把车子拉上路面。危险解除了,我和朋友们这才发现,年长老农正用烟草去裹被松枝刺得流血的手指。“大爷,真不知该怎样谢谢您……”大家略一商量,决定拿出500元钱表示感谢。“嘿,就帮个忙呗,谢也谢了,给钱这算个啥意思,大爷还图你的钱来?说钱,大爷比你还有钱哩!别耽误了你们办正事,俺也赶着和儿子媳妇去给乡亲们打鼓扭秧歌哩!”老人说完未等我们再说什么就顺着公路和儿子媳妇走远了。“我们这算怎么个事呀!”开车的朋友面带愧色地掂了掂手里的钱,转身钻进车门……这一路上,我们沉默到终点。
  总以为,用金钱可以换来心安理得。我想,这往往也是一部分都市人处事的通病。是的,在金钱万能的叫嚣充斥耳膜的今天,确有不少人被金钱湮埋了一种很珍贵的情感,尽管这份情感是每个人都该有的。那一晚,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用实实在在的纯朴给我们严肃地上了一课,这使我重新找回热爱生活的正轨。
  值得庆幸的是,生活中毕竟绝大部分人保留着这份人性的纯真与善良。他们为世界的美好添砖加瓦,为别人提供方便尽心尽力……比如现在的我,因为保持着这颗充满感激的心情,才变得更加热爱所拥有与奉献的一切。
  在这里,我也只想告诉所有能正确面对情感或走感情极端的朋友们:无论何时何地,请都不要忘记带上你一生最珍贵的财富——一点人情味。它会使你走过的人生永远拥有三月的芳菲。
擦肩而过的感动——人情篇麦当劳早餐
在我家附近,开了一家新的麦当劳。耀眼的M字招牌,马上变成了一个醒目的标识,无论是指引车子里的司机,还是指引肚子里的蛔虫。
  而我,因为一直在外面求学的关系,所以始终没有机会踏入这间距离我家仅只100公尺的世界级快餐店。
  直到那一天,我回家的那天,妈妈刚好回了澎湖,姐姐则去参加台南的朋友婚宴,平常食物香气不断的厨房,登时空荡起来。偌大的家,剩下我一个。于是,我下了决心,踏入就在我家隔壁的黄色大M,麦当劳。
  推开门,里头的氛围是那样让人心旷神怡,麦当劳叔叔挂着亲切的笑容迎接着我。于是,我点了一号餐,非常轻松愉快的找了一张靠窗的座位坐下,吃着美味的汉堡,思考着麦当劳为什么会风靡全球的原因。
  因为麦当劳行销策略是针对小孩吧。再也没有什么伟大的愿望,能比得上小孩满足的笑容。
  突然,我看到了两个人,他们在一瞬间就吸引了我的注意力。因为他们跟这间整洁崭新的屋子一点都不协调,他们是一个父亲和一个小孩。
  父亲身上泛黄的衬衫,东破了一个洞,西破了一个洞,沾满了不知道是汽油还是黑油的油渍,一张脸略显消瘦,尤其是被太阳不断洗礼的皮肤,更显得他饱受风霜,如果我没猜错,他应该是个工人吧。而小孩跟他父亲比起来,并不算太瘦,但是若是跟麦当劳里头任何一个握着飞机跑来跑去的小朋友来比,他实在太黑太小了。
  两个人,慢慢地走进了麦当劳,从他们迟疑的步伐和四处张望的态度,可以猜测他们应该是第一次来到这种快餐店。
  “我们要一份薯条,一杯可乐,还要两个猪肉堡……”父亲结结巴巴地说着,“总共150元。”店员脸上依然是麦当劳招牌微笑。
  “150元?好……好……”父亲低下头,用那只又黑又脏的手,在口袋里不断地掏着,叮当叮当,一口袋的硬币,都撒在洁白的点餐桌上。
  父亲拿着硬币,慢慢地数着。“10元,20元,30元,40元,50元,55元,56元……”店员倒还沉得住气,依然微笑,等待着顾客将手上的零钱点清。可是我已经看到几个排在他们后面的年轻人,露出了不耐烦的表情。
  突然,原本都不说话的小朋友,拉着父亲脏破的衬衫,嚷着:“爸爸,我要那个车车,人家要那个车车……”“车车玩具啊?”父亲眯着眼睛看了看那个玩具,又转头问店员,“请问加这玩具要多少钱?”“要50元喔。”店员声音微微提高,不知道是提醒父亲,他手上的零钱可能不够支付,还是为了让他知难而退。
  父亲没有说话,只是露出了为难的表情。几条皱纹被挤在他乌黑的额头上,嘴角却扬起了一丝苦笑。这样的表情,好深刻。让我几乎忍不住,想放下手上的汉堡,拿出还在我口袋里的五十元。可是最后,我却没动,因为我想知道父亲的选择。
  “那……小姐,抱歉……我不要那个汉堡了,一个汉堡就好了。”店员迟疑了一下,很快的按下更改键,一个可能是父亲这辈子惟一一次吃到的汉堡,变成了一个玩具汽车。
  也在这个时候,父亲点完了钱,他收起了仅剩在桌上的两三个零钱,一手端起那个木质的盘子,另一手则牵起了小朋友的手,慢慢的走向他们的座位,那一瞬间,我看到了身为父亲的骄傲。原本佝偻的身体,突然变得挺拔起来。而他的孩子却是那么地兴奋,不断地跳着笑着,发出扑噜扑噜的汽车声音,玩着他的新玩具。
  我偷偷地看着他们。父亲什么都没吃,只是挂着非常满足的微笑,看着兴奋异常的小朋友,一会玩玩具,一会抓着薯条,用各种姿势品尝这份得来不易的美食。我静静地看着,突然发现,我必须找个地方,找枝笔,或者是网络,记载下当时父亲的表情。他眯着眼睛,非常疼惜地看着他眼前的小朋友,那几道皱纹又在他的额头上缩紧,只是这次,他是真的笑了。不再是苦笑,而是一种非常满足的笑容。
  为什么麦当劳能够席卷全世界?
  因为父母的爱,能够席卷全世界。
  我仿佛感受到了他那份满足,低下头,笑着把我手上的汉堡吃完。
  我吃完了汉堡,终于拿出了口袋里的五十元,走到了柜台。“请再给我一个汉……”我话才说到一半,却发现那个年轻的女店员已经从后面端出了一个刚出炉的汉堡,对我微微一笑,然后离开柜台,走向父子坐的那张餐桌。
  走过我身旁的时候,她还不忘俏皮地眨了眨眼睛:“这个汉堡,已经有人订了。”
擦肩而过的感动——人情篇汤老师的故事
那年,汤梅是一位小学老师。
  在新学期开始第一天,她都会说个开场白:“在这个学期里,我会尽力教导,并且,也会对每位同学,一视同仁。”只是“说来容易做来难”。
  就像这次吧,话才刚对这班五年级学生说完,汤老师的眼睛,就立刻感到不舒服了。她看见坐在前排角落的一个男生,不但已经把小书桌摆得乱七八糟,更同时,还几乎把他那瘦小身躯,半趴在桌面上呢!
  汤老师知道,这个男孩的名字叫李瑞吉,因为在过去一年里,汤老师都早已经在校园中,特别地注意过他了。
  因为,每在下课的时间,别的孩子都兴高采烈地在校园中运动或玩游戏时,而这个小孩都无意加入。而且他老穿着又脏又旧,又不合身的衣服,独自站在一旁,每当走近他的时候,还会闻到些气味呢!“嗯,他需要好好地洗个澡。”汤老师还记得,当时的心里,总这么想着。
  教瑞吉,可真是件既困难又失望的事。
  渐渐地,她似乎感觉到,凡拿红笔在瑞吉的作业上,打个大叉或在他考卷上写个不合格,都已成了固定且麻木的事。对瑞吉这个学生,在开始时还具有的一点同情与耐心,都已经慢慢消失了。
  学校里有条规定,凡担任导师的,都必须去看过全班同学在过去几年中,由别的导师作的评论。汤老师在查阅时,还会不自觉地,把瑞吉的记录,摆到最后面去。但是,就在那个晚上,当汤老师在看过了瑞吉的学生记录以后,就从她心里的深处,泛起了一股说不出的滋味。
  瑞吉一年级时的导师评论是:聪明、活泼、时常喜笑,他做功课整洁,按时交送,对小朋友们的态度友善,有他在身旁,总带来欢乐。二年级时的评论是:瑞吉是个好学生,与同学们相处融洽。
  但因他妈妈患了重病,以致他的家庭生活遭遇难题。三年级时瑞吉母亲的去世,带给他极大的困难与改变。他虽尽力于功课,但他爸爸却似乎无意介入。若无其他帮助,则会因他家庭生活的改变,带给他极大的影响。四年级时的评论则是:“对于学校里的功课与活动,瑞吉已不再做出正面的响应。他鲜与其他同学来往,并且,经常还在课堂上睡觉。”
  现在,汤老师终于明白瑞吉在学校里显出各种问题的原因了。同时,她对自己自开学以来,心里对瑞吉已存有的偏见与不耐烦,感到如同被利剑扎心一般的羞耻与亏欠。
  那年的圣诞节快来了,学生们也都从家里带礼物来送给老师。早上第一堂课开始前,汤老师的书桌上,已经堆满了大小不一但都包装彩丽的圣诞礼物。瑞吉所带来的是一个用橡皮筋圈住的,一个旧杂货店纸袋。
  满脸含笑的汤老师,走进了教室,在同学们欢乐融融下,开始拿起一盒盒的礼物。她先念出盒面上同学的名字,再打开包装,把一件煞费苦心、精挑细选的小礼物,拿得高高的向全班展示。立时便得到了四起的赞叹,也染红了那位送礼同学的小脸。
  礼物开到一半时,汤老师拿起了瑞吉带来的旧纸袋,立时引起全班的大笑。而汤老师的内心,也在刹那间,转变成深深的同情与心疼。她举起手来止住了笑声,再从袋子里掏出来两样东西:一件是镶有塑料亮片的腕镯,有几片已经脱落了;另一件是一小瓶香水,从透明的玻璃瓶,可以很清楚地看出,只有半满而已。这些看在同学眼中,禁不住又爆发出一阵大笑
  ……
  这时候,汤老师望着瑞吉,只见他孤寂地半躺在书桌上,眼睛的深处,只有落寞与孤寂,毫无兴奋,也没盼望。
  汤老师再度举手,阻止笑声,不光如此,汤老师还慢慢地,满脸含笑地,先向瑞吉道谢之后,就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带上了那个旧手镯,然后,打开了那瓶半满的香水,涂擦在手臂上。
  那天放学以后,瑞吉没有走,他独自守候在校园里,只是为了要向汤老师说一句话:“今天早上,你闻起来,就和我从前的妈妈一样。”在寒冷的暮色中,汤老师望着瑞吉小小的身子慢慢地走出校园时,再也忍不住了,泪水遮住了她的双眼。下学期开始前,汤老师得到校长的同意,改教新开的一班——困难学生班。瑞吉当然是班里的一个,为了使瑞吉赶上功课,汤老师真不知花上了多少额外时间。慢慢地,瑞吉开始在生活上起了转变,在活力上有了增添。汤老师清楚地察觉到,只要肯给瑞吉更多的温暖,更多的鼓励,瑞吉也就自动地朝相同方向,做出正面的响应。那个学期终了时,瑞吉已成为全班里最好的一个学生。当然啦,不管在这一学期中,汤老师是否完全作到了,她给新教班的开场白仍是,“……我对全班都一视同仁。”但是,瑞吉却的确变成了一个最听汤老师话,努力的好学生。
  一年后,瑞吉自小学毕业了。毕业典礼举行的那天黄昏,汤老师自她的门缝里,发现了一张字条,上面写着:“你是我一生中,最好的一位老师。”
  光阴似箭,六年后,汤老师又收到瑞吉的来信,上面说:“我已完成了高中教育,全校中我排名第一。你却仍然是在我生命里,所遇见到最好的一位老师。”
  四年又过去了,又一封瑞吉的来信,寄到了汤老师的手里。上面说:“因为家里的困难,四年里我都是半工而全读。就在明日,我又将以最佳成绩自大学毕业。”信的末了,他又慎重地再度提起:“到现在,你还是我在一生里,所遇见过最好的一位老师。”
  汤老师拿信的双手有点轻颤,一颗颗喜悦、安慰的泪水,轻轻滴落,浸湿了信纸。
  时光飞逝,几年又过去了。
  在一个仲夏来临,凤凰花鲜红怒放的早晨,汤老师又收到了瑞吉的来信,是从美国寄来的。上面说:“大学毕业后,我继续在学识上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信尾,他再度保证说:“无可置疑的,你一直是在我的生命里,所遇见过最好的一位老师。”
  可是,他在这封信上的签名却有些改变:“李瑞吉医生。”
  故事到这里,并没有终了。
  就在第二年的春天,瑞吉寄来了一张印刷精美的请帖:“下个月,我将要结婚。并且,我的父亲已于两年前去世。因此,想请问汤老师,可愿前来参加婚礼?并请坐在给新郎母亲所保留的座位上?”
  愿意,噢,当然愿意。汤老师也快乐地被泪水朦胧了双目。
  猜猜看,正当婚礼进行时,汤老师手腕上带着什么?对,就是那已脱落亮片的旧手镯,身上呢,擦着瑞吉母亲在好些年前去世后所留下的半瓶香水。
  婚礼结束了,但宾客们却都不起身离去,他们似乎在等待,还有一件重要的事将要发生。果然,新郎与新娘一同快步走到为新郎母亲保留的座位前,一同拥抱住慢慢起身的汤老师。
  瑞吉用充满敬爱与感恩的眼光望着汤老师,一面向着宾客说:“汤老师,若不是您曾无条件、全心全意地给予我莫大的爱心与教导,我哪有力量与信心,来突破困难,创造未来?在我心目中,您岂只是一位老师而已,您早已取代了我妈妈的地位。”
  喜泪盈眶的汤老师回答:“事情并不止如此,当年,若不是上天将你放入我的生命里,我哪能学到真心施爱给别人的真谛。”
  这时,全场响起了如雷的掌声,欢欣、赞美的情绪淹没了一切。
擦肩而过的感动——人情篇沟边卖菜的老伯
 刚搬到这个社区时最不习惯的是买菜,必须开着车下山,到大沟边既脏且乱的传统市场。早上九点到十一点半是菜市最热闹拥挤的时段,九点前菜贩多数在整理、上架,十一点半过后买菜的人已不多,奇怪的是一到十二点买菜跟卖菜的人就在瞬间全消失了,只有在菜市入口处,有一位老伯,他总是挑着两篓菜蹲在那儿,直到卖空才回去。
  “这小白菜怎么卖?”我顺势蹲下去,捡着菜。
  “随便啦,这菜我自己种的,放心,没有农药。”老伯顺手抓起一把,往塑料带里装。
  “不用,不用,我有袋子。”赶紧递上我的环保袋。
  “你刚搬到附近?以前没见过你。”他动作不快,他的斤两是目视法。
  “我才搬来山上没几天,阿伯,才十二点那些卖菜的都跑哪去了?”我忍不住好奇地问。
  “都赶着收拾,回家吃个饭,休息片刻就到黄昏市场摆摊去。他们中午一定要小歇一下,早上太早,从果菜市场批菜回来,清洗上架也够累。不像我,我自己种的菜量不多,就在这门口蹲蹲卖卖,卖完就回家了。”
  这老伯个性开朗,也爱说笑,只要到菜市,我就会与他寒暄几句,就是刮风下雨,过了中午他依然撑把伞,蹲在大沟边把篓内的菜卖完。有时我开车经过,看到他孤独的身影,总是下车把他剩余的菜买回家。
  他对这菜市进出买菜的人都熟悉,有时会用手指着另一个方向跟我说:“现在买肉的那位太太喜欢赌,赌输两千多万,他先生要跟她离婚,这好赌的人连命都可以不要……”
  台风淹没了附近的农田与民宅,许久没有看到老伯来卖菜,反倒担心起他来。
  试问着卖面的女老板,她扯大嗓门:“那阿伯有福不会享,儿子在美国是高级工程师,要接他二老去,阿伯说车不会开,话又不通,在这里坐牢还有亲朋好友探监,到那里连坐牢都不如,去做什么?说什么也不肯去。台风过后菜园要重新整,他老伴又生病,过几天吧!过几天他就会来,老闷在家他闷不住。”
  探望他成了我去菜市场的目的,存放心底的秘密是看他健谈的模样,好像阿爸生前的身影,乡土、朴实、毫无遮掩。
  远远的在车上我就看到他,依旧蹲在大沟边,撑着一把大的遮阳伞。
  我停下车走近他:“今天有美人陪你卖菜,福气哦!”他的老伴听我叫她美人咧着嘴笑得好开心。
  “嘿、嘿、嘿……吃我老豆腐,她病刚好,带她出来晒晒太阳。”
  “大婶,儿子有回来看你吗?”我拉起她的手。
  “他们都很忙,一家四口回来一趟要花好多机票钱,我不要他们回来,隔一阵子他会打电话,那就够了。”她满足的述说。
  老伯没抬头,只顾捡着菜,没回应,不太像往常快乐的他。知道他有好儿子,我总算比较开怀,虽然与我不相干。
  老伯的身影随着岁月越来越单薄,挑着篓子的背越来越低垂,但仍不改他的乐天。
  这天下午,我买了剩下的一把菜,他收拾着篓子,我随口问:“儿子都不回来,你和大婶不会想啊?”
  他沉默了一会儿,看着我:“想什么,儿子得癌症,过世两年了,不敢让老伴知道,怕她受不了,儿子跟她讲电话都是生前录的音,就那几句一样的话,她也没发现,好在媳妇、孙子会作戏,要不然我都不知怎么瞒她……”他平静得让我心痛,我呆望着他许久。
  “喂,这是我的秘密。”他用眼神交代着我。
  我握紧他的手,递上我的电话号码:“有什么事找我啊!”我极小声。
  他点点头,挑起篓子朝回家的方向走去。望着他的背影,泪水已模糊了我的视线。
擦肩而过的感动——人情篇律师的独子
我的爸爸是任何人都会引以为荣的人。
  他是位名律师,精通国际法,客户全是大公司,因此收入相当好。可是他却常常替弱势团体服务,替他们提供免费的服务。不仅如此,他每周都有一天会去励德补习班去替那些青少年受刑人补习功课,每次高中放榜的时候,他都会很紧张地注意有些受刑人榜上是否有名。
  我是独子,当然是三千宠爱在一身,爸爸没有惯坏我,可是他给我的实在太多了。我们家很宽敞,也布置得极为优雅。爸爸的书房是清一色的深色家具:深色的书架、深色的橡木墙壁、大型的深色书桌、书桌上造型古雅的灯,爸爸每天晚上都要在他书桌上处理一些公事,我小时常乘机进去玩。
  爸爸有时也会解释给我听他处理某些案件的逻辑。他的思路永远如此合乎逻辑,以致我从小就学会了他的那一套思维方式,也难怪每次我发言时常常会思路很清晰,老师们当然一直都喜欢我。
  爸爸的书房里放满了书,一半是法律的,另一半是文学的,爸爸鼓励我看那些经典名著。因为他常出国,我很小就去外国看过世界著名的博物馆。我隐隐约约地感到爸爸要使我成为一位非常有教养的人,在爸爸的这种刻意安排之下,再笨的孩子也会有教养的。
  我在念小学的时候,有一天在操场上摔得头破血流。老师打电话告诉了我爸爸。爸爸来了,他的黑色大轿车直接开进了操场,爸爸和他的司机走下来抱我,我这才注意到司机也穿了黑色的西装,我得意得不得了,有这么一位爸爸,真是幸福的事。
  我现在是大学生了,当然一个月才会和爸妈度一个周末。前几天放假,爸爸叫我去垦丁,在那里我家有一栋别墅。爸爸邀我去沿着海边散步,太阳快下山了,爸爸在一个悬崖旁边坐下休息。
  他忽然提到最近被枪决的刘焕荣,爸爸说他非常反对死刑,死刑犯虽然从前曾做过坏事,可是他后来已是手无寸铁之人,而且有些死刑犯后来完全改过迁善,被枪决的人,往往是个好人。我提起社会公义的问题,爸爸没有和我辩论,只说社会该讲公义,更该讲宽恕。他说“我们都有希望别人宽恕我们的可能”。我想起爸爸也曾做过法官,就顺口问他有没有判过任何人死刑。
  爸爸说:“我判过一次死刑,犯人是一位年轻人,没有什么常识,他在台北打工的时候,身份证被老板娘扣住了,其实这是不合法的,任何人不得扣留其他人的身份证。他简直变成了老板娘的奴工,在盛怒之下,打死了老板娘。我是主审法官,将他判了死刑。”
  “事后,这位犯人在监狱里信了教,从各种迹象来看,他已是个好人,因此我四处去替他求情,希望他能得到特赦,免于死刑,可是没有成功。”
  “他被判刑以后,太太替他生了个活泼可爱的儿子,我在监狱探访他的时候,看到了这个初生婴儿的照片,想到他将成为孤儿,也使我伤感不已,由于他已成为一个好人,我对我判的死刑痛悔不已。”
  “他临刑之前,我收到一封信。”
  爸爸从口袋中,拿出一张已经变黄的信纸,一言不发地递给了我。信是这样写的:
法官大人:
  谢谢你替我做的种种努力,看来我快走了,可是我会永远感谢你的。
  我有一个不情之请,请你照顾我的儿子,使他脱离无知和贫穷的环境,让他从小就接受良好的教育,求求你帮助他成为一个有教养的人,再也不能让他像我这样,胡里胡涂地浪费了一生。
  ×××敬上
  我对这个孩子大为好奇:“爸爸你怎么样照顾他的儿子?”
  爸爸说:“我收养了他。”
  一瞬间,世界全变了。这不是我的爸爸,他是杀我爸爸的凶手,子报父仇,杀人者死。我跳了起来,只要我轻轻一推,爸爸就会粉身碎骨地跌到悬崖下面去。可是我的亲生父亲已经宽恕了判他死刑的人,坐在这里的,是个好人,他对他自己判人死刑的事情始终耿耿于怀,我的亲生父亲悔改以后,仍被处决,是社会的错,我没有权利再犯这种错误。
  如果我的亲生父亲在场,他会希望我怎么办。
  我蹲了下来,轻轻地对爸爸说:“爸爸,天快黑了,我们回去吧!妈妈在等我们。”
  爸爸站了起来,我看到他眼里的泪水:“儿子,谢谢你,没有想到你这么快就原谅了我。”
  我发现我的视线也因泪水而有点模糊,可是我的话却非常清晰:“爸爸,我是你的儿子,谢谢你将我养大成人。”
  海边这时正好刮起了垦丁常有的落山风,爸爸忽然显得有些虚弱,我扶着他,在落日的余晖下,向远处的灯光顶着大风走回去,荒野里只有我们父子二人。
  我以我死去的生父为荣,他心胸宽广到可以宽恕判他死刑的人。
  我以我的爸爸为荣,他对判人死刑,一直感到良心不安,他已尽了他的责任,将我养大成人,甚至对我可能结束他的生命,都有了准备。而我呢?我自己觉得我又高大、又强壮,我已长大了。只有成熟的人,才会宽恕别人,才能享受到宽恕以后而来的平安。
擦肩而过的感动——人情篇天使的羽毛
这是天使安吉拉丁第二次落入人间。
  第一次是27年前被旋风刮伤翅膀而掉落了下来。这次他是故意的。
很久以前,他偶尔听别的天使提到人间,听说那里每天都刮着寒冷的风,是前往地狱的通道。那是安吉拉丁惟一一次听别的天使提起那个没有天使会去的地方,天使说的时候口吻有些轻描淡写,人间有点不值得一提。安吉拉丁从未对人间有过什么憧憬,那次落下只是一个意外。但一个5岁的人间女孩救了他。他记得,女孩的眼睛清澈如水,温柔的手好像是天堂花园中盛开的娇嫩的花朵,令人不忍触摸。她扯下身上的衣裙为他包扎伤口,笑着说,天使,你会好的。从那时起,他就没有弄清楚天使与人的区别,仿佛是没有区别的。女孩把他藏得很好,每天都来看他,给他带吃的,虽然他不用吃东西。
  他的伤好得很快,可在展开翅膀前他发现,他已无法逃开那双清澈的眼睛,他问女孩,你有什么愿望?
  女孩笑着说,我想嫁给天使。
  那是句会令所有男人怦然心动的话,天使也不例外。安吉拉丁一直记着这句话,为自己找了一个想从天上再次落下的理由。
  他再次落下依旧无声无息,无人注意,只在空中划过一道微弱白光,落下一根洁白发光的羽毛随风舞动,安吉拉丁没有在意,只是一根羽毛而已,他有很多。
  仍是这个地方,这片草地。参天的槐树还在,虽然已有些枯朽。安吉拉丁收起了受伤的翅膀,脊背上露出他故意弄出的伤口。他蜷缩在松软的嫩绿草地上瑟瑟发抖,欣喜地看着人间的世界,等待女孩的到来。
  三天过去了,女孩没有来。
  天使是没有时间概念的,昨天是今天,今天是明天。岁月就这样过去,没有在他们身上留下任何痕迹。安吉拉丁不知女孩为何没来,他决定寻找。这是一个很小的城镇,人不多。安吉拉丁问了每一个他所遇到的人,有没有见过他的女孩,有着清澈眼睛的女孩,没人回答他。所有人都惊讶地看着他,想他这样一个赤裸身子、有着偌大一个伤口、满大街找女孩的男人一定是个疯子。安吉拉丁并不知道别人的想法,他是天使,从来只想着别人的善,而不知恶是什么。他依旧逢人就问,直至有个男人指着一栋房子说,她在那里。安吉拉丁快乐地奔了过去。
  那是一栋简陋的房子。房门没有关,他一把推了进去,却对见到的情景深深疑惑,一个男人一个女人躺在床上。男人见到了安吉拉丁,阴笑着对女人说道:今天你的生意不错呀!他斜着眼睛冲着安吉拉丁笑了笑,走出了这间许多男人都进出过的房子。安吉拉丁没有对他笑,他不喜欢这个男人,非常不喜欢。他怔怔地看着眼前的女人,一片茫然。
  他说:你好,我是天使安吉拉丁。
  女人大笑,说道:你好,我是魔鬼索丽塔。
  安吉拉丁说他是来找一个女孩的。索丽塔觉得很有趣,于是留下了他,并给了他一套不知是哪个男人留下的衣服。她觉得他长得很好看,不是一般男子的英俊,而是一种美。但她与他什么都没做,因为安吉拉丁说他没有钱,也不知道钱是什么。
  索丽塔觉得安吉拉丁一定在骗她,在这个世界上,谁都知道钱是什么。他长得那么美,一定是出身名门的公子,养尊处优,富足幸福,才不知道“钱”。她期盼他的家人寻找他,期盼着一笔横财的降临。索丽塔的心情渐渐好起来,照常接客,做生意,出门买菜做饭,生活有了希望。
  安吉拉丁并不喜欢索丽塔,他觉得她与男人来往既没有爱心,也没有爱情,那一定不是神的旨意。她的眼睛若深宫中的寒雾,令人看不清。她未触摸过他的手,但想像中,她一定不温柔。他每天仍出门寻找他的有着清澈眼睛的女孩。
  他试了很多方法,都没有用。最后,有人告诉他,他可以写寻人启事,张贴在各处,女孩可能会看见,但一定要先有笔。安吉拉丁问了索丽塔什么是笔,索丽塔说很简单,找根好点的羽毛,蘸点墨水就是笔了。羽毛,羽毛,哪里有羽毛?安吉拉丁想到了自己的。深夜他忍着伤痛,拔下了一根羽毛,细细长长,洁白的毛铺展得整整齐齐,在月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安吉拉丁爱怜地抚摸着自己的羽毛,啊,天使的羽毛。那一夜,他写了很多启事,想着他的女孩。
  第二天傍晚,安吉拉丁疲倦地回到了家中,他贴完了所有的启事,决定晚上继续写,他相信总有一天女孩会看见的。可他没有找到他的羽毛,他的笔。索丽塔说,我把你的笔卖了,你从哪儿弄来的羽毛,这么漂亮,今天有人出10个钱把它买去了。安吉拉丁无语。他冷冷地看着眼前憔悴而苍老的女人,觉得伤口隐隐作痛。他不愿告诉索丽塔羽毛是他的,他是有着翅膀的天使,她没有资格知道。那夜,他又拔了根羽毛作笔。
  索丽塔实在无法相信,眼前的男子居然每晚都找到一根如此漂亮的羽毛,羽毛笔的价格越来越高,已经有人出到250个钱了。每个人都说,这一定是一种极珍稀动物身上的羽毛。索丽塔已经可以不出卖身体来维持生活了,她也越发觉得安吉拉丁是个可爱的男人,虽然有些古怪和神秘。她开始对他好起来,为了羽毛,为了钱,也为了喜欢他。每天,她帮他一起贴启事,从小镇到森林,傍晚再去卖羽毛笔。索丽塔知道,每次她去卖笔,安吉拉丁都很不开心,甚至是难过,但她也不停地安慰自己,自己给他地方住,给他饭吃,给他衣服穿,帮他贴启事都是应该得到报酬的,她心安理得地卖起羽毛笔来。
  安吉拉丁越来越不喜欢她,不再与她说话,他痛恨看到索丽塔拿着那卖羽毛笔得来的钱开心得忘乎所以的样子。他逐渐感到了天堂与人间的区别,天堂里没有钱。
  日子就这样流水般地过去了。直到有一天,安吉拉丁只剩下最后一根羽毛了。那夜,他跑了出去。他不愿羽毛再被索丽塔卖掉,那是他找女孩惟一的希望了。他的伤口越来越深,他知道,他已不可能再飞了,也不能回到天堂,虽然他是天使。
  安吉拉丁再也没有回到索丽塔那里。索丽塔也曾找过他,可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她觉得很可惜,他真是个不错的男人。靠着他的羽毛,她已开了一家小杂货店,过着衣食无忧的日子,若他还回来的话,她真有点想嫁给他。
  很久以后的一天,富态的索丽塔坐在一间花店里听着街上的流言。
  店主说:听说了吗?森林里发现一个天使!他有两只翅膀,没有羽毛,可惜死了。好像死了很久,大概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女人甲说:哦,真的?
  女人乙说:是吗?!
  索丽塔轻描淡写地说:这有什么,我在5岁的时候,真的救过一个天使,我帮他绑过伤口,他飞走的时候还问我有什么愿望,我就说,我想嫁给天使。他真的飞走了,翅膀很大,很白,也很漂亮,我是亲眼看见的。他好像还有名字,叫……唉!不记得了。
  哈哈哈……花店里的人笑作一团。
  索丽塔含着笑,眼睛闪过一丝清澈的泪光,心里嘀咕一句:是真的……
擦肩而过的感动——人情篇圣洁的背影
4年前,我是武汉一个专门替父亲开夜车的“的哥”。我们共开一辆红色富康,他白天开,我晚上开。
  曾经,我是多么知足而惬意地逡巡在这都市的夜里呵!没有上大学,没有工作,没有女朋友,没有母亲,那生活中曾有的惟一约束——我的醉鬼父亲身上小丘般凸起的肌肉如今也松弛了。
  我不会弹钢琴,不会说英语,更不会什么电脑,可这一切与我有什么关系呢?我会开车,每月能挣2000多块养活自己!除了不会文雅地生活,卡车、轿车、自行车我全会修。悲伤时,我把车开出城外,在狂飙的速度中打开收音机尽情地吼叫发泄;欢喜时,专门找漂亮女孩搭车,操着蹩脚的普通话与她们聊天,到了替她们打开车门还分文不收……日子就这样在车轮卷起的尘烟中一天天流走……
  可有很多怅然若失的时候,我莫名地想到“妈妈”。有个妈妈该有多好啊!她会用她的慈严让我身上少一点匪气、流气和俗气,或许我会被逼着念完高中,甚至上大学,做一个体面的文化人,再谈一场诗香墨浓的恋爱……可从我记事起,我的醉鬼父亲便不止一次地告诉我,我妈死了。
  那个夏天,武汉奇热,许多人直到傍晚才肯出门,所以开夜车的生意特好。我在把一个客人从汉口火车站送达武昌的一条深巷后,决定在这个连路灯也没有的僻静小巷抽支烟歇一会儿。
  我闭了大灯,打开收音机开始吞云吐雾。突然我发现,有一对母女搀扶着经过我的车向前走去。
  那女孩一手高举着一个打吊针用的输液瓶,一手用力搀着病中的母亲,口里不时柔柔地安慰着呻吟的母亲。当身着一袭白裙的女孩如天使般消失在黑暗里的时候,我那干涸了近22年的心突的湿润了。已经是深夜11点多钟了啊!我迅速打开大灯,为她们照亮前程。就在她们快走出巷口的时候,我一踩油门追上她们。我拉开车门对那女孩说:“去医院吗?我送你们,不要钱!”那女孩望着赤着上身的我满脸惊疑,我慌忙套上背心结结巴巴地说:“相……相信我,我……我没有妈妈!”
  那个晚上,我一直陪着她们。直到凌晨三点钟,我才把她们送回到那条小巷深处的家。那个叫小蓉的女孩下车时,一定要付给我钱,我几乎是求着对她说:“小姐,你让我尝一回给妈当儿子的滋味,好不好?”透过灯光,小蓉的脸美丽而苍白。我把烟盒一把扯开,写上我的呼机号,对她说:“你妈有事,随时呼我!”
  从此,我常常会莫名地把车从汉口开到武昌来,甚至拐进那条小巷,只为看看小蓉家的灯是否还亮着。而我的呼机却从未被小蓉呼过,我的心怅然若失。大约一个月后的一天,小蓉终于呼响了我的呼机。我救火般地飞车赶到,小蓉的妈妈已经昏迷在床。我和小蓉把她抬上车赶往附近的陆军医院急救。在6个小时的漫长等待中,小蓉哭了又哭。我从她的哭诉中才知道,这个女人原来并不是她的亲生母亲。这个离过婚的不幸女人,其实只是她的初中语文老师。因为小蓉没有母亲,老师便一直像母亲一样关怀着她。小蓉的父亲几年前去世后,便干脆认了这位郑老师做母亲,两人相依为命一起生活到现在。郑老师因为患有严重的白内障和心脏病已提前退休,而小蓉其时正在华中理工大学念二年级。
  在医院的长椅上,小蓉如惊恐的小鸟倚在我的肩头睡着了,而我的心却悲伤而黯淡。如果小蓉不是这般如诗如画的女大学生,我一定会发疯似地追她,用我一生的气力和热血呵护她,然后与她一起侍奉这个病弱而善良的妈妈。可我只是一个鄙俗的“的哥”,在这两个善美的女人面前,我只配打开那扇朝北的车窗,遥看天上那母亲般圣洁的月亮,数那美丽的爱情星斗……
  又一个月后,我开车帮小蓉把郑老师从医院接回家。到她家时,我执意把她一直从车上背到床上。
  就在我为她打开桌上的电风扇时,我突然被她桌上用相框嵌住的一张小孩照片惊呆了:天啊,这张照片竟和我周岁时的照片一模一样!在这张放大的照片的右上角,还有一张郑老师抱着这个小孩的小合影。我的头一下子大了起来,莫非,莫非……
  我一把将小蓉拉至屋外的车上。我问她:“小蓉,麻烦你告诉我,郑老师以前有一个儿子吗?”小蓉说:“有的,还跟你同姓哩!她以前的丈夫是一个长途汽车司机,后来被单位开除了。两人离婚后,那男的从不让她见儿子。他搬家后,郑老师就再也见不到儿子了。
  她每年到了儿子生日那天,总是要大哭一场……”
  我发疯似的把车开到家,像一头粗暴的小牛一样把在家中酣睡的父亲唤醒。我狂怒地向他吼道:“你告诉我,我妈是不是还活着,是不是?你好狠心呀!你让我做了二十多年没妈的孩子,让我和你活得一样粗俗、没用。我恨你!”
  那几天,我像痴了一样,把车开在路上,一个客人也不拉。到了后半夜便把车悄悄开到小蓉的屋前,一边放音乐,一边哭。我是多么想推开这道门去认我的亲妈!可是小蓉的话却像刀子一样逼退着我,让我无法积聚勇气。
  妈妈常对小蓉说起我,说我“抓周”时什么也不抓,就捡了一支大毛笔;说我10个月便会喊“妈妈”;说我1岁半便会唱“小兔儿乖乖,把门开开”;说我现在一定是个聪明而
  漂亮的小伙,说不准会像她一样能写一手好文章;说朱自清为他的爸爸写了一篇《背影》,三毛为她的妈妈写了一篇《背影》,我的儿子如果跟着我长大也一定会为我写一篇《背影》的……妈妈呀!您的儿子不仅不会写文章,甚至连高中也没念完,如今只是一个因为打架身上留有累累伤痕的“的哥”。
  一个如此不孝的儿子突然失而复得,这会是您苦难的生命中最悲哀的一页么?
  整整半个月,我没去那条小巷。小蓉呼了我,见面时,她对我的消瘦和远离一样惊诧。我说:“小蓉,我决定离开武汉去北京。”小蓉急切地问我是不是又跟人打架了,或是做了什么别的蠢事。我说不,说只是去读书,为了写一篇叫《背影》的文章给妈妈,以儿子的名义。小蓉在知道全部真相后,哭了。
  第二天,我让父亲用车把我送到火车站。在把小蓉介绍给父亲时,我嘱咐他对小蓉的呼机务必随叫随到,昔日霸王一样的父亲笑得羞愧而怯然。在火车启动的那一刻,小蓉突然对站在车门口的我说:“等你写出背影时,我就嫁给你!”
  此后的3年,我在北京的鲁迅文学院做了一名旁听生。我发疯似的读啊,写啊,这里的每个人几乎都被我朝圣般虔诚地请教过。妈妈的背影始终像圣母的召唤导引着我卑微的心灵。在我26岁生日的晚上,我在住所的窗前看着天上的月亮,遥想我千里之外的母亲又在捧着儿子的相片哭泣,止不住悲鸣一声:“妈妈……”那一刻,我的文思如千年的枯泉,终于冲透岩层喷薄而出。我终于颤栗着一字一泪地写出了我的《背影》。文章的最后一句是:“妈妈呀!我对虚掷的青春悔过后,才惊觉26年来缺失了对您背影的顾盼啊!”
  我把文章给一位作家看得时候,他竟看得落了泪。我说:“老师,除了刊物,您还能帮我推荐到一家电台么?我妈妈眼不好,我要让她听见儿子的心声!”
  就在北京一家电台决定播出我的《背影》的前一天,我打长途电话告诉了已经参加工作的小蓉,并让她将这个喜讯告诉妈妈。小蓉在电话里高兴得哽咽了,她说:“快些回来,带着你的录音带。只要你想娶我,哪一天都行!”
  我盼归的心像帆一样被风灌得饱满而深情。我终于可以无愧地跪在我的亲娘面前喊“妈妈”了。
  我要让她听我深情的《背影》,让她在我和小蓉琴瑟合鸣的婚礼中听我们一起唤她“妈妈”。我要让她的晚年如锦似霞的幸福美满……
  火车驶进武昌站的时候,天色已晚。我的小蓉在淡淡的灯光下亭亭玉立,而我喜悦的脸却霎时凝固在她左臂那道刺目的黑纱上。小蓉哭着说:“在我告诉妈妈,你终于写出了你的《背影》的那天,她太高兴了,她太高兴了……”
  这世界喧嚣的声音一下子清静了,我的心一下子空了。
  当蹲在暗处的父亲把我拉到站外的车上时,我突然从他手中一把夺过钥匙。我把那辆红色的富康发疯似的启动,加速,加速,在郊外140码的疯狂中,我一遍一遍地哭喊:“妈妈,妈妈,我回来了,可我的悲伤怎么追不上您的背影啊……”
  我的泪水肆意飞扬,而那寂静的夜却像一出幕落得迅雷不及掩耳的悲剧,把我和狂奔的车永永远远、永永远远地抛在了妈妈消逝的背影之后……
擦肩而过的感动——人情篇爱,让生命延伸
 我听说白血病可以用骨髓移植的方式治疗还是在1999年5月,说有个患白血病的男孩终于等到一个和他骨髓相匹配的人,但那个人在最后的时刻却改变了主意……等我看到这篇报道的时候,男孩已去了另一个世界。我不知道那个人心里有没有难过,如果没有勇气坚持到最后一刻,那他当初为什么去做?他怎么可以眼睁睁看着一个和自己有关的生命一点点离去而无动于衷呢?于是,我告诉自己,如果我遇到这样的事,我一定不会像那个人一样。
  经过咨询和报名登记,1999年9月19日,我成为上海骨髓库第9000名志愿者。2000年年底,上海骨髓库的一封信寄到我家,说有个17岁男孩的骨髓和我的前三项指标匹配,要我做进一步检验。当时,我的心跳得好快,上天竟然真的给了我一次机会。
  当我去再次检验的时候,医生告诉我,共有5个人匹配,只来了3个人,另外两人没有了音讯,而已检验完的那两人都没有完全配上。我的心很乱,只剩我一个人了,心底有个声音在不停地说:“我是他的希望,惟一的希望!”焦急地等待了几天后,医院通知我,我们完全相配。我心底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
  住院的日子被定下来。2001年2月26日,我进入病房打下了第一针,打的这种促生长因子是为了刺激造血干细胞大量产生并释放到外周血液的(一共打5天,1天1针),然后对血液进行体外分离,提取出其中的造血干细胞再输给患者。一般情况下,只需要分离一次就可以了,但也可能会有特殊情况,比如我。
  从我开始打第一针时情况就不妙,一直到第四天,需要的造血干细胞并没有按计划成倍地生长出来。医生说我是个特例,所以临时决定提前一天进行分离提取。因为如果不够的话,在时间上还能争取第二次分离。
  这样,3月1日下午,在我没有任何心理准备的情况下,进行了第一次分离。那一夜,大家都焦急地等待结果,只有我睡得最安心。因为所有人都知道,如果提取出来的造血干细胞量不够,第二天必须再来一次。而且如果再不够的话,那就意味着手术失败,那个男孩就会死去。但是,所有这些任何人都没有告诉我,因为他们想让我睡个好觉。
  3月2日早晨,当看到护士长端着打针盘子又进来的时候,我明白了。于是,振作精神,朝大家笑笑,继续打针抽血……窗外是焦急等待我的亲人和那个孩子的亲人。
  进行了一会儿,进来一位高个子的男孩。他很健谈,在陪我聊天中不知不觉时间过得很快。后来,医生告诉我,他也曾是个白血病患者,脾气特别坏,生气时拒绝一切药物,还打医生和护士。但那天,他很会关心人,看到我有痛苦表情时,就马上问我,是不是哪里痛。也许人在经历过了生死瞬间后,都会改变很多,会更加珍惜自己的生命,也会更加珍惜和别人相处的日子。
  造物主竟会安排得如此之巧,第二次手术做完时,时钟刚好过了零点。3月3日,是我的生日。我在心里暗暗祈祷,希望我的吉祥日可以给他带来好运。这个生日,我惟一的心愿是:“希望我的生日,也可以成为他的生日。”还得等待,等待化验结果出来,因为最多只能做两次分离,如果这一次再不够……我简直不敢想像,真的好害怕。大概凌晨两点,门开了,男孩的父亲按捺不住内心的喜悦,几乎是冲到我面前:“够了,完全够了……”我哭了,这么多天我一直没有哭过,可是那一刻我却哭了。我真的太开心了,因为我,那个男孩可以获得再一次的生命。
  早晨6点,我偷偷跑到无菌病房外。隔着窗户,我第一次看到了他——那个17岁的男孩。护士告诉我,从我的血液里提取的造血干细胞全部输给他了,现在他刚睡着。我只看到他宽宽的背影,他睡得很安静。
  在住院的一个月里,所有人都对我付出了极大的关爱,无论是亲人还是朋友,甚至是不相识的人。记得那天,一个素不相识的阿姨激动地拉着我的手,说了好多话,眼角一直湿润着。因为她说的是方言,我没听懂。后来,我才知道她的儿子就在医院的另一个病房里,还没找到合适的配型。虽然我没听懂她说什么,但是我知道,她在替无菌舱里的那个男孩高兴,替他的家人高兴。那段日子,爱包围着我,令我快乐、令我感动,我像公主一样享受着这一切。我时常问自己:怎么可以得到这么多的爱?是谁给了我这样一个体验幸福的机会呢?直到现在,每次想到有个生命因为我而存在,流着和我一模一样的血,我就很开心,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我相信,很多人不是没有爱心,而是不知道用何种方式表达。所以我想告诉那些有爱心的人,如果你可以忍受打针的疼痛,相信你一定可以忍受骨髓捐献的疼痛。相比于能救助他人生命的快乐,这点痛苦是微不足道的。只要一点点勇气和努力,你就可以挽救一个人的生命、一个家庭的幸福。
  在此,我祈愿会有更多的人勇敢一点,迈出那小小的一步。
擦肩而过的感动——人情篇格林夫人
我刚搬进纽约市布鲁克林区的一幢公寓楼里。我注意到在住户的邮箱旁贴了一张布告,上面写着:“对格林夫人的善举:愿意每月接送两次住在3B室的格林夫人去医院做化疗的人请在下面签名。”
  因为我不会开车,就没有签名,然而“善举”一词却一直在我脑海里盘旋。这是希伯来语,意思是“做好事”,依照我祖母的理解,它还有另一层含义。因为她发现我很羞涩,总是不愿意请别人帮忙,于是她就常对我说:“琳达,帮助别人是一种幸福,允许别人帮你有时候也是一种幸福。”
  一天傍晚,大雪纷纷扬扬下个不停,上课的时间也快到了,我只好披上厚大衣向公交车站走去。虽然从我家到车站没多远,但是在这种暴风雪的天气里,那简直就是长途跋涉。我用祖母为我织的蓝围巾把脖子围紧。耳边似乎响起了她的声音:“你为什么不看看是否能搭个便车呢?”
  一千个反对的理由跳进我的脑海:我不认识我的邻居,我不喜欢打扰别人,我觉得请人帮忙很可笑。强烈的自尊心不允许我敲开别人家的门。
  我继续艰难地向公交车站走去……
  三周后的一天晚上,我们要进行期末考试。那天雪下得更猛,我在车站等了很久汽车还没来,我终于放弃了。在返回公寓的路上,我问上帝:我该怎么办啊?
  当我把围巾拉得更紧时,我仿佛又听到祖母在说:向某位司机请求搭个便车,那不是什么坏事!祖母的劝说对我从未有过意义,何况,即使我想请人帮忙——其实我并不想那么做——旁边也没有人。
  然而,当我推开公寓楼门时,我差点和站在邮箱旁的一位夫人撞个满怀。她穿了件褐色大衣,手里拿了一串钥匙——显然,她有汽车,她正准备出门。就在那一刹那,绝望战胜了自傲,我脱口而出:“您愿意让我搭个便车吗?我从没向别人这样要求过,可是……”
  那位夫人露出一副惊讶的表情。“噢,我住在4R室,刚搬来。”我赶紧解释。“我知道,
  我见过你。”然后,她毫不犹豫地说,“当然,我愿意让你搭车,我上楼去拿汽车钥匙。”
  “你的汽车钥匙?你手里拿的不是车钥匙吗?”我看着她手里的钥匙问道。“不,我只是下楼来取信,不过我很快就回来。”说完她就向楼上走去。我急忙叫道:“夫人!请等等!我并不想勉强你出门,我只想搭个便车!”但是她很快就消失在楼梯拐角处。我觉得自己很窘,然而一路上,她温暖的语调很快让我平静下来。“您使我想起了我的祖母。”我感激地说。
  听完我的话,她的嘴角露出了一丝微笑:“就叫我艾莉丝奶奶吧,我的孙子都这么叫我。”
  她终于把我送到了学校,我的期末考试顺利通过了,而且,请艾莉丝奶奶帮忙对我而言是一次突破,这使我以后能轻松地问别人:“有人和我同路吗?”实际上每晚都有三个同学开车从我家经过。“为什么你不早说呢?”他们几乎是异口同声地问。
  回到公寓楼时,我正碰上艾莉丝奶奶从邻居家出来,“晚安,格林夫人!”那位邻居说。
  格林夫人——那个患了癌症的女人!“艾莉丝奶奶”是格林夫人!我站在楼梯上几乎说不出话来,我所做的事情简直是不可饶恕的:我居然要一个与癌症做斗争的病人冒着暴风雪送我去学校!“噢,格林夫人,”我结结巴巴地说,“我不知道您就是格林夫人。请原谅我!”
  我拖着沉重的脚步向家走去,我怎么能做出这种事情?几分钟后,有人敲我的房门——是格林夫人。
  “我可以跟你说句话吗?”她问。我点了点头,请她坐了下来。“我以前也很强壮,”她说,然后,她哭了,“过去我也能帮助别人。而现在,每个人都来帮我,为我做饭,送我到我要去的地方。我不是不想感激,而是没有了机会。但是那晚,在我下楼去取信时,我在心中祈求上帝,让我再像正常人那样感受到帮助别人的快乐吧。然后,你走了过来……”
擦肩而过的感动——人情篇鞋
闹钟响了,又是一个星期天的早晨。我本来可以好好睡一个懒觉,但是有一种强烈的罪恶感驱使我起身去教堂做礼拜。
  我洗漱完毕,收拾整齐,匆匆忙忙赶往教堂。
  礼拜刚刚开始,我在一个靠边的位子上悄悄坐下。牧师开始祈祷了,我刚要低头闭上眼睛,却看到邻座先生的鞋子轻轻碰了一下我的鞋子,我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我想,邻座先生那边有足够的空间,为什么我们的鞋子要碰在一起呢?这让我感到不安,但邻座先生似乎一点儿也没有感觉到。
  祈祷开始了:“我们的父……”牧师刚开了头,我忍不住又想:这个人真不自觉,鞋子又脏又旧,鞋帮上还有一个破洞。
  牧师在继续祈祷着,“谢谢你的祝福!”邻座先生悄悄地说了一声,“阿门!”我尽力想集中心思祷告,但思绪忍不住又回到了那双鞋子上。我想,难道我们上教堂时不应该以最好的面貌出现吗?我扫了一眼地板上邻座先生的鞋子想,邻座的这位先生肯定不是这样。
  祷告结束了,唱起了赞美诗,邻座先生很自豪地高声歌唱,还情不自禁地高举双手。我想,主在天上肯定能听到他的声音。奉献时,我郑重地放进了我的支票,邻座先生把手伸到口袋里,掏了半天才摸出了几个铜币,“哐啷啷”放进了盘子里。
  牧师的祷告词深深地触动着我,邻座先生显然也同样被感动了,因为我看见泪水从他的脸上流了下来。
  礼拜结束后,我们像平常一样欢迎新朋友,以让他们感到温暖。我心里有一种要认识邻座先生的冲动。我转过身子握住了邻座先生的手。
  他是一个上了年纪的黑人,头发很乱,但我还是谢谢他来到我们的教堂。他激动得热泪盈眶,咧开嘴笑着说:“我叫查理,很高兴认识你,我的朋友。”
  邻座先生擦擦眼睛继续说道:“我来这里已经有几个月了,你是第一个和我打招呼的人。我知道,我看起来与别人格格不入,但我总是尽量以最好的形象出现在这里。星期天一大早我就起来了,先是擦干净鞋子、打上油,然后走了很远的路,等我到这里的时候鞋子已经又脏又破了。”我忍不住一阵心酸,强咽下了眼泪。
  邻座先生接着又向我道歉说:“我坐得离你太近了。当你到这里时,我知道我应该先看你一眼,再问候你一句。但是我想,当我们的鞋子相碰时,也许我们就可以心灵相通了。”
  
  我一时觉得再说什么都显得苍白无力,就静了一会儿才说:“是的,你的鞋子触动了我的心。在一定程度上,你也叫我知道,一个人最重要的是他的内心,不是外表。”
  还有一半话我没有说出来,这位老黑人是怎么也不会想到的,我从心底深深感激他那双又脏又旧的鞋子,是它们深深触动了我的灵魂。
擦肩而过的感动——人情篇微笑
西班牙内战时,我参加了国际纵队,到西班牙参战。在一次激烈的战斗中,我不幸被俘,被押进了单间监牢。
  对方那轻蔑的眼神和恶劣的待遇,使我感到自己像是一只将被宰杀的羔羊。我从狱卒口中得知,明天我将被处死。我的精神立刻垮了下来,恐惧占据了全身。我双手不住地颤抖,伸向上衣口袋,想找出一支香烟来。这个衣袋被搜查过,但竟然还留下了一支皱巴巴的香烟。因为手抖不止,我试了几次才把它送到几乎没有知觉的嘴唇上。接着,我又去摸火柴,但是没有,都被搜走了。
  透过牢房的铁窗,借着昏暗的光线,我看见一个士兵,一个像木偶一样一动不动的士兵。他没有看见我,当然,他用不着看我,我不过是一件无足轻重的破东西,而且马上就会成为一具让人恶心的尸体。但我已顾不得他会怎么想我了,我用尽量平静的、沙哑的嗓音一字一顿地对他说:“对不起,有火柴吗?”
  他慢慢扭过头来,用他那冷冰冰的、不屑一顾的眼神扫了我一眼,接着又闭了一下眼,深吸了一口气,慢吞吞地踱了过来。他脸上毫无表情,但还是掏出火柴,划着火,送到我旁边。
  在黑暗的牢房中,在那微小但又明亮的火柴光下,他的双目和我的双目撞到了一起,我不由自主地咧开嘴,对他送上了微笑。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对他笑,也许是因为两个人离得太近了,一般在这样面对面的情况下,人不大可能不微笑。不管怎么说,我是对他笑了,我知道他一定不会有什么反应,他一定不会对一个敌人微笑,但是,如同在两个冰冷的心中,在两个人类的灵魂间撞出了火花,我的微笑对他产生了影响,在几秒钟的发愣后,他的嘴角也开始不大自然地往上翘。点着烟后,他并不走开,他直直地看着我的眼睛,露出了微笑。我一直保持着微笑,此时我意识到他不是一个士兵,一个敌人,而是一个人!这时他也好似完全变成了另一个人,从另一个角度来审视我。他的眼中流露出人的光彩,探过头来轻声问:“你有孩子吗?”“有,有,在这儿呢!”我用颤抖的双手从衣袋里掏出票夹,拿出我与妻子和孩子的合影给他看,他也赶紧掏出他和家人的照片给我看,并告诉我说:出来当兵一年多了,想孩子想得要命,再熬几个月,才能回家一趟。
  我的眼泪止不住地往外涌,对他说:“你的命可真好,愿上帝保佑你平安回家。可我再不能见到我的家人了,再也不能亲吻我的孩子了……”我边说边用脏兮兮的衣袖擦眼泪。他的眼中也充满了同情的泪水。
  突然,他的眼睛亮了起来,用食指贴在嘴唇上,示意我不要出声。他机警地、轻轻地巡视了一圈,又踮着脚尖小跑过来。他掏出钥匙打开了我的牢门。我的心情万分紧张,紧紧地跟着他贴着墙走,他带我走出监狱的后门,一直走出城。之后,他一句话也没说,转身往回走了。我的生命被一个微笑拯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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